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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试问从前谁误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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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毛事件后,李白换了个打火机,是冯溪送的。冯溪经营着一家男士精品屋,各种来路不明的时髦衣服、箱包、配饰,大部分都还能用,除了柜台里的几块手表,那是假得不能再假。这个会发出叮咚一声的纯铜响声打火机,用冯溪的说法,多么悦耳的声音,真正的上等货。李白说家门口收垃圾的也有一个悦耳的铃,单一的音符并不能代表什么。

多年来,冯溪对李白的爱,就像这种悦耳的声音,本质上不是高级或低级的问题。一个曾经听过长笛演奏的男人,在面对打火机或垃圾车反复发出的叮叮声时,他能想到必然是:这家伙手闲,有点无聊。行了,不再展开了,简单来说就是冯溪有点单调,不是我的菜。李白对冯江说。

“钟岚也很单调。”

“进一步说冯溪是你妹,我不想做你妹夫,不想有你和冯海这样的大舅子,老冯这样的岳父。”

是的,你会心疼钟岚,但你真的心疼不了冯溪,尽管生在这样的家庭也有几分可怜,但她赢下了这家所有的男人,根本不用替她操心。“冯溪和叶曼,我只能替你去看其中一个。”李白说,“你自选。”

“那还是叶曼吧。”

“我情愿去看冯溪。”李白说,“我得先去找我爸爸,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会再也见不到他。也许是我挂了,也许是他挂了。”

出于某种情谊,他还是先去了一趟精品屋。一路上他怀疑自己有人格缺陷,我曾经是个决绝的人,至少对冯溪很决绝,怎么混成这样。接着他被一支葬礼队伍拦在了十字路口,当先一张遗像十分眼熟,仔细一想是农机厂的四姑娘,当年他被冯虎暴打的场面早已被李白写成小说换钱。他并不老,四十多岁,工厂关门以后从事什么职业不知道。李白呆呆地看着,直到这支小规模的队伍全部经过,才踏着几枚遗落的纸钱穿过马路。这时他已经想清楚,我没有人格缺陷,我只是不想让冯溪在我的葬礼上朝着我的遗体吐口水,她可能真的干得出来。

在李白遇到的姑娘中,冯溪才是读书最多的那一个,当然,全是地摊书。李白不会歧视地摊书,从有印刷术开始,革命和先锋都是从一堆粗制滥造的纸页上起家的(目前来说他情愿当一个小资产阶级),但冯溪的书未免过于地摊了,大量的言情小说,全是论斤称的货色,重点在于,言情小说并没有把冯溪教育成其中某一个女主人公,相反更为狂野。如果说钟岚只是动手砸几副碗筷的话,冯溪可以用整个灵魂砸烂李白本人。“回头我送你些精装本吧,别再看地摊书了,你这个喜欢高档货的人。”一进店,李白就企图反客为主。

冯溪正蹲在一排西装下面读书,守店生活很无趣,她已经读成了近视眼。“像你这种有阅读障碍的人才需要精装本。”冯溪摘了眼镜说,“大哥,我卖的就是假时髦,你以为我是傻逼呢?”

“溪溪,”每次李白喊她小名,都意味着输给了她,“卖衣服的人总是比厨子透彻些。”

“你来干什么?”

“火石没了。”

“伙食没了找钟岚啊,找我做什么?”

“打火机里的火石……”

趁着冯溪给打火机装火石的时间,李白试了两件西装,都不合身。精品屋装潢成欧洲风格,地板与护墙板俱全,整体为深棕色调,沉稳大方,淡淡的背景音乐是她最爱听的哀怨型台湾流行歌曲。李白的理解是,她过于强硬,需要各种各样的哀怨来中和一下。冯溪继续数落:别再贪恋宽肩膀的西装了,那差不多过时了,我知道你想做一个过时的人,但你不用混在一群傻逼中间装傻逼。李白越听越头大,将西装挂回原处,又查看裤子,皆为修身版,放得进腿放不进蛋的那种,确定近期的时髦货都是给猴穿的。若不是风气如此,冯溪看再多地摊书也休想将这裤子卖出去。

“有一本书上说,从生理角度,男人才应该穿裙子……”

“你十八岁时就给我看过这本书。地摊书!”冯溪将打火机抛还给李白,“可是你后来又说穿裙子对男人来说根本不是解放,而是另一种束缚。”她将“缚”念成了“博”,不过无所谓,能记得住李白的格言就是个好姑娘。

“我收回我的话,看了这样的裤子,我情愿穿裙子。”

“你想说的不是裙子,你想说的是光屌。你为什么不说光屌?”

“好啦好啦,不要再搞我了。”李白瘫坐下来。一名顾客进店,冯溪招呼了过去,等他离去,李白才开口问她到底遇上了什么麻烦,被何等男人骗走了啥。

“冯江已经跟我说过了,你要来看我。事情比他想的简单,有一个叫亮子的男人,前阵子跟我好了,借了我一点钱不肯还。你认识亮子吗?”本地风俗,名字后面带‘子’的都是流氓,李白像发抖一样摇头,表示自己不混社会。“后来我找了猛子、黑子、彪子、老鬼子一起上门,打了他一顿,把钱要回来了一半,另一半被他花掉了,写了张年息八分的借条完事。”

“太好了。”

“我比钟岚实在,没那么天真。”

有那么一些短促时间,冯溪也是沉默的、低徊的,像冲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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