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敲喊,他也无动于衷。
混混自然不敢跟老师承认自己的窝囊事。杨末又闭口不提,于是这件事被单纯地定性为打架斗殴。
这次教训让知情人以为杨末是那女孩的男朋友,以后什么主意都不敢打了。
女孩后来转学了,走之前她对杨末说会记住他一辈子。
杨末没谈过恋爱,也没有喜欢的人。他只是受不了那种像小孩子或者是小动物自舔伤口的委屈眼神。
杨末一架成名,这个人带着可怕的传说进入了高中,变成了一个“浑然天成”的老大,自带吸引小弟的能力。凭着这种能力,还像模像样地交了几位朋友,以及引来了追求者。可是这些人始终就像过客,杨末记不住他们的样子,名字更是早就随风飘逝了。
……再后来,便是大学。
他还是如旧的。没什么理想,来这个世界走一遭就像长途旅游。大二的时候喜欢上了计算机,他就想这么一直做下去就好了。其实,一辈子只有一种颜色,安稳,平淡,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但是,就在他拉开宿舍的窗户,朝海石楼中央圆台上,站着的那个白卫衣大喊怂逼的时候。他的生活就好像被他突然拉开的窗,闯进来许多种色彩以及新鲜空气。
原来这个白卫衣叫韩时雨。
莫名的相识并相恋之后,韩时雨有一段时间,热衷于给他写“情书”,那些短句和诗词杨末感触不来,不过他至少感觉到,这人当初临场发挥出小八百的能力真不是盖的。
这人整天黏着他的时候叨叨哔哔,不在他身边的时候还要深情的留一句:“我是这样的害怕与你灵魂相触,一定是你太美丽的缘故。”
杨末:“他妈说人话。”
韩时雨:“对不起我错了学长,今天有急事不能去找你了。”
杨末:“哦。”
做.爱的时候,韩时雨习惯摩挲着他腰上的缝痕,不甘心地盯着他身上的旧疤看,嘀咕一句:“要是我早点遇见你呀,这些伤就不会在你身上了。”
有时候,这些无意而又真情实感的话,才是真正让杨末心弦一颤的。
他沉默着,思考起来一些事情。
他究竟为什么,又是什么时候,或者什么契机,喜欢上的韩时雨。
到了36岁,杨末仍旧没有思考明白。
他做了一些梦,梦到了尚在记忆中留存的母亲,还有小时候工整又笨拙地写进脑海中的那些话。
他觉得,喜欢应该是一颗心触碰另一颗心,这两颗都是完整的,跳动着的。
而他们两个更像是填补空缺。
母亲说,两个相同的磁极需要克服很大的阻力才能碰到一起。
可是拥有这样的家庭、经历、性格的杨末,磁石是残缺的,他无法正常地去排斥或是吸引。
韩时雨也是。
他们缺少的正是彼此拥有的形状。遇见了,便成为一个。
拼凑完整之后,杨末才真正感受到了胸膛中慢慢苏醒的心脏是怎么跳动的,鲜活的光与色彩从这里泵出,顺着血管的轨迹流淌到全身。
他有时候会望着韩时雨陷入久久的寂静,或者用目光描摹一遍他的轮廓。当然不能让他发现,不然这个人会把得寸进尺贴到脑门上。
别人说时间是最好的宰畜刀,但是35岁的韩时雨仍旧是上天入地无所不作的死性不改。
杨末觉得他们两人一定只是填补空缺,各取所需而已。
他怎么可能会喜欢上这么一傻.逼。
……
工作中,杨末是IT界BUG一样的存在。
同事都说老天爷造人的时候一定是偷了懒,剩下一点天赋不再按需分配了,全都倒在了一个碗里。这个碗里长出来个精通各项的杨末。
他们羡慕着杨末的能力,也羡慕着杨末的婚姻,这种羡慕甚至跨越了性取向,只是单纯地对这段爱情存有向往和羡意。
他们时不时地凑起来讨论并且猜想韩总和杨部的恋爱故事,那一定是一段罗曼史。
弥舒一言不发,只是笑着在一边听。
她觉得,他们一定不想知道,杨部怎么在十七年里含辛茹苦地饲养一只纯种西伯利亚雪橇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