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李训在屋里喊:「可以进来了。」
户内面积不大,30多平,一室一厅一卫一厨,客厅看上去没什么异常,狭小的卧室却叫人触目惊心。
雪白的墙上有大量喷溅状血迹,竹席已经被浸成黑色。毫无疑问,凶手正是在这里杀害郑奇。
但奇怪的是,地上非常干净。
「凶手在这里割开了郑奇的颈部动脉,在确认他已经死去后,将他转移到厨房进行分尸。」李训说:「斧头就在厨房,上面没有指纹,凶手在作案时带了手套。」
花崇走去厨房,「这里……比卧室还干净。」
「凶手在作案之后,用水冲洗过卧室、客厅、厨房的地板。」李训蹲在地上,手指在地砖上划过,「不过斧头接触地面的痕迹清洗不掉。而且地上的血虽然被衝掉了,但是鲁米诺测试还是有反应。」
「凶手冲洗过地面,也就是说,室内提取不到足迹?而室外公共区域有清洁工打扫卫生,现在天气热了,最起码三天会清洗地板。」花崇说:「凶手的足迹已经不存在了?」
「我本来也以为是这样。凶手很谨慎,冲洗地板不是为了清理血迹,而是为了消除足迹。但是我从客厅到卧室,提取到了一串清晰的足迹。」
花崇眸光一深。
「这些足迹属于同一个人,从脚长脚宽来看,是男性,且着力正常,没有穿着不适,即大脚穿小鞋或者小脚穿大鞋的迹象,不可能是故意穿了双不合脚的鞋子误导我们。」李训继续道:「他进屋之后,先是快步走到卧室门口,在那里有一段时间的停顿,又原路返回,迅速离开。根据脚印判断,这个人身高在1米8左右,体重65到70公斤。」
「这个体型应当算是比较瘦弱,让袁昊他们看看大门的监控里是否出现符合这一身高体重的人。」花崇扫视厨房,「凶手在这里分尸,动静不小,楼下如果住了人,应该能听到。」
「已经问过了,说是没注意。」曲值说。
「没注意?不应该啊。」花崇拿起斧头,用了七成力向地面一挥,「铿」一声巨响,刺得人耳膜发紧,「分尸时有骨肉作为缓衝,声音肯定不会如此尖锐。但楼上有人剁排骨的声音大家都听过吧,闷响,一下一下的,怎么可能注意不……」
说到这里,花崇突然一顿,骂道:「操!」
「怎么?」曲值还没反应过来。
「正是因为楼上剁排骨的声音都听过,所以楼下的住户习以为常,即便听到了,也不会在意,更不会跑上楼一探究竟。凶手在卧室杀了人,却多此一举挪到厨房来分解,就是认为厨房发出剁骨切肉的声音再正常不过。」柳至秦道:「花队,是这个意思吧?」
花崇抬眼,点了点头,「先找到这串足迹的主人。李训。」
「在。」
「现场还有其他具有指向性的痕迹吗?」
「暂时没有发现。」
小区值班室,一头白髮的刘大爷端出两把摺迭椅让花崇和柳至秦坐。
「我在洛大干了几十年宿管,2年前来这儿当门卫,头一次遇上这种事,难受啊。」刘大爷捶着自己的腿,唉声嘆气,「洛大学生好得很,个顶个的单纯,以前我当宿管时,连盗窃事件都没发生过,哪里想到……哎!」
「我听说新北村小区没有雇物管,一直是你们几位退休同志帮忙管理?」花崇耐心道。
「嗨,哪里需要什么物管啊,那得花多少冤枉钱?」刘大爷说:「我们这几把老骨头干了一辈子宿管的活儿,哪里比不上那些物管?」
花崇暗自嘆息,心道还真是比不上。最起码的,如果小区引入了正规物管单位进行管理,那摄像头至少比现在多,也不会随意让无关人士进进出出。
刘大爷一副想不通的模样,一对稀疏的眉毛皱得老紧,「这儿住的都是学生啊,跟宿舍差不多的,怎么会有人上这儿来犯事呢?」
柳至秦客气道:「大学虽然不比职场社会,但也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环境。刘大爷,您平时见到郑奇的次数多吗?最近有没有看到他带什么人回来?」
「去年经常看到他,早出晚归,有时晚上回来得晚了,还给我们捎点儿宵夜什么的,挺好一小伙子,人缘也很好,经常带同学回来。」
「同学?」花崇问:「男同学还是女同学?」
「你想到哪里去了!他没谈朋友,带回来的都是男同学。」刘大爷说。
带男同学回来不等于没谈朋友,花崇又问:「监控呢,小区里面没监控,出入口总是有吧?」
「你是想看他带回来的同学吗?那不成,看不到了。」刘大爷直摆手。
柳至秦问:「为什么?」
「郑奇最近一两个月别说带同学回来,就是自己回来的次数都少!」刘大爷指了指大门上方的摄像头,「我们这儿的录像保存一个月,久了就没了。他好像在市里面实习,已经没咋在这边住了。」
「那还是得麻烦您给我们调取5月9号到10号全天的录像。」柳至秦起身道。
常年与监控打交道,花崇看录像的速度极快,有时曲值跟不上他,还抱怨过他眼睛里长了个马达。
如今柳至秦看录像的速度比他还快,他头一次有种「要输」的感觉,忙里偷閒瞥了柳至秦一眼,发觉自己与对方的距离似乎近得过分——他坐在靠椅里,柳至秦站在他侧后方,一手撑着他的椅背,另一隻手按在滑鼠上,目光专注,下巴轻微绷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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