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走人哦。」她起身,碎碎念:「开个客栈,也没个正八经的客人……」
甄明珠为自己深深的惆怅,一万零一次感慨自己三百万装修就是脑子灌水了。早知道没有客人,她还装修什么?
什么!
你说这个阿九?
不给房钱的,算什么客人?
不仅不给钱,还要花她的,她的猪肝!
甄明珠幽幽嘆息,打算去看看猪肝好没好,就在这时,就听到伤患九开口:「我有钱。」
甄明珠:「哎?」
她回头。
元俊真诚的开口:「我有钱,能让我多住几天吗?我、我要住店。」
既然已经是客栈,那么,他可以住的吧?
他立刻翻出自己的荷包,说:「我有金瓜子儿。」
甄明珠:「啥?」
元俊不想被撵走,他赶紧说:「我有钱住客栈,我有金瓜子儿,可以用的吧?」
不知道仙姑喜不喜欢阿堵物。
如果不喜欢,他还有头上的玉簪,他……
「可以!」甄明珠立刻答应。
元俊:「……」哦,仙姑喜欢阿堵物。
元俊从没想到,自己放在荷包里随时打赏用的金瓜子儿,在这个时候竟然能够派上用场。他深深感慨,自己出门带钱的习惯真是太好了,果然家训就是家训。
先祖的话,总归是没有错的。
出门不带钱,坑死没可怜。
他赶紧把自己一袋子金瓜子儿递给甄明珠,眼巴巴的问:「仙姑,这些够我住几天?如果不够,我还有髮簪。」
甄明珠:「我擦!」
这一袋子金瓜子儿,差不多有三四十个的样子,她盘算了一下,现在金价是三百八,这一个金瓜子儿,肯定不是一克。她不怎么能约莫出来,但是二三克总是有的。
甄明珠换算了一下自己的房价,估计这人也要吃三顿,说:「如果你不吃饭,这一个金瓜子儿可以住七天。如果你吃饭,那么就四天。」
她其实已经很实在了,实实在在的说:「你伤成这样,肯定要好的好一点了,我收的不贵。」
元俊正在绞尽脑汁琢磨,自己还能提供什么东西,他思来想去,想来思去,除了皇子令牌,已然没有其他。正愁要不要把皇子令牌也抵给仙姑,冷不丁就听到这个话。
「啊哈?」
他呆滞的看着甄明珠。
甄明珠:「你住不住?」
元俊:「住!」
不住是个大傻子!
甄明珠再三重申:「住可以,不能乱跑。」
元俊点头。
甄明珠:「那你先交房钱。」
元俊又点头:「都给你。」
甄明珠:「……」
她觉得,这小哥儿来做生意或许是假的,但是出身富贵一定是真的,没有眼力见儿又蠢蠢的,而且,不把钱当钱。但凡这样的,肯定都是富贵人家啊。
甄明珠:「一个就一个,我是那么贪财的吗?」
眼馋!
但是我是个有原则的人!
毕竟,咱们可是有组织的。
元俊:「多谢仙姑。」
甄明珠:「……」
行吧,叫吧叫吧,好在我不姓何。
甄明珠没忍住,说:「我能问问你多大吗?」
元俊认真:「十八。」
甄明珠长长的哦了一声,心道怪不得。
果然是年纪不大。
怪不得没有眼力见儿。
她耸耸肩,说:「我去给你看看猪肝汤好了没有。」
「仙姑。」
甄明珠:「怎么。」
元俊双手抱拳,恭恭敬敬:「多谢仙姑收留之恩。」
甄明珠:「不用谢,收钱的。」
说完,转身就走。
元俊看着自己袋子里还有许多的金瓜子儿,又想到仙姑所作所为,心道:仙姑不是喜欢阿堵物。古来有话,有因有果。仙姑救他,他便是欠了仙姑的,这是因果;而仙姑提出收钱,那么这段因果就不存在了。
因为,给钱,已然是结果。
仙姑这里看来就是不愁吃穿,不需俗物,她要阿堵物,并未为了阿堵物。
而是真正的为了他好,让他不必拘束于因果中,了结这段因果,一定是这样!
没有错,一定是这样了。
仙姑果然是个好人。
元俊想了许多,而甄明珠……甄明珠什么也不知道呢。
如果能够知道元俊想了什么,甄明珠大概真是要说一声,想太多!怎么的,你要在自己的脑子里写出一个完整的小论文吗?她不知道,所以她心情不错。
甄明珠哼上了小曲儿,虽然开业倒是也挣了一笔钱,但是毕竟是自己人的钱,收的好不好意思啊。眼下这个客人虽然看来不怎么靠谱,但是总归是……野生客人。
所以甄明珠还是有点开心的。
而且她想过了,她收了东西,也可以交给于教授他们呀,这样也算是做点贡献了。
甄明珠:「我可真是太好了。」
她关火盛出猪肝汤,决定好好对这个阿九,争取从他口中打听更多的消息。也许没有用,但是总归不至于对外面的世界一抹黑。
甄明珠端着猪肝汤出来,说:「小阿九,喝汤啦。」
元俊:「……」
他低声:「你这个口吻,仿佛再说大郎喝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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