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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城悄然流传着一个神话。

不错,就是神话。

西市某文房店承接印书生意,任何书拿过去,两日内印好,字迹清晰,纸页留香,无论排版还是字体皆是上乘,更难得的是价格公道。

出书,两千年来都是文人的梦想,看着自己的学术成果印製成书,在民间广为流传,有什么比这更幸福?

很神秘的文房店,时下印书都是请雕工师傅在木版上雕刻,一页书往往要雕刻一整天,一本书没有两三个月无法成书,可这家文房店两天就印出来了,实在是个奇蹟。

长安城的文人由开始的不相信,慢慢到好奇,最后亲身一试……

沸腾了,至少长安城的文人圈子沸腾了。

文房店数日之内门庭若市,无数文人蜂拥而至。

进店的不止是文人,还有很多同行,拐弯抹角的打听此店印书为何如此快速,掌柜只是呵呵的笑,笑容里满是得瑟,但打死也不说。

第三十八章 春风得意

长安城里印书的生意意外地火爆起来,连李素都没想到这个时代对书本的渴望是那么的迫切,想想也是应该,连发明个马桶都被称为「大学问」,百废待兴的年代里,文人和百姓们最渴望得到的,莫过于知识了。

李素心情很不错,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数钱数到手抽筋的美好日子即将到来。

不知道文房店的掌柜这几日赚了多少钱,虽说如今是诚信年代,但李素还是忍不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掌柜的不会在帐簿上作假吧?有必要僱请一个财会人员去监督才是……

河滩边,李素用木棍在沙地上练字,难看的飞白体,但不得不练,因为李世民就好这一口。

心情好就得练字,练字就写诗。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非常意气风发的诗,很适合自己目前的心情,拿到外面卖的话,这诗少说得卖三贯。

诗是好诗,然而字却……

李素看着自己的字,不由皱起了眉,不争气的字,破坏了自己的好心情。

难看,必须毁灭证据,打死不承认是自己写的。

伸出脚,打算把地上的字抹去,身后一道娇脆的声音传来:「别动!我多看几遍。」

李素没理她,刷刷几下,用鞋底抹平了字迹。

很好,人生中的瑕疵已抹去,自己又是一个完美无瑕的英俊少年。

「你……你,你这人怎么……」东阳公主跺脚瞪着他。

李素笑道:「字太难看,远不如本人完美,不完美的东西要除掉。」

说完李素蹲在河边洗手……很奇怪,用鞋底抹去的字迹,为何要洗手?算了,洗都洗了,洗手和洗澡都是一件很愉悦的事,就当享受吧。

东阳公主恨恨剜他一眼,却用一根小木棍在原地写了起来,没过多久,李素刚刚的「春风得意马蹄疾」完整重现在沙地上,一字不差。

东阳公主显然有点小得意,像只天鹅般高傲地扬起了小下巴。

「又是一首绝世好诗,而且我亲眼目睹了作此诗的过程,李素,再作一首吧,好不好?」东阳公主软软相求。

「不好,我马上就是有钱人了,作诗这么庸俗的事情,是有钱人该做的吗?」李素拒绝得很不留情。

「作诗……庸俗?」东阳公主瞪大了眼睛,露出极度的困惑,不解,李素的话很毁三观,不是说有钱人才庸俗吗?怎么反过来了?

眼睛眨了眨,李素看着东阳公主,冒出一个主意。

「你是宫女?」

东阳公主露出一丝慌乱,掩饰般理了理髮鬓,道:「啊……对啊。」

「你们公主喜欢诗吗?」

「喜欢……吧?」

「喜欢我作的诗吗?」

东阳公主俏脸有点红,讷讷道:「我……不知道,兴许,是喜欢的吧。」

李素的眼睛变得愈发明亮有神:「买吗?」

「啊?买……什么?」

「买诗吗?刚刚我作的这首『春风得意马蹄疾』,三贯钱卖给公主,以后算是公主自己作的,我发毒誓保密。」

东阳公主吃了一惊,小小的嘴唇张成一个「O」,李素这张突然变得陌生且无耻的嘴脸显然吓到她了。

李素不高兴了:「说话啊,这表情啥意思?嫌贵了?你自己也说了,这是绝世好诗,真不贵……」

「你你你……你这个……你简直是斯文败类!诗也能用来买卖么?」东阳公主气得脸都红了,娇躯直哆嗦。

「没关係,这东西我还有很多,家里盖大房子缺钱呢,先卖几首救急。」

东阳公主快气晕了,抄起手上写字的小木棍朝李素背后抽了一记,然后扭头便跑。

李素也急了,赶紧朝她背影喊道:「喂,你不买就别拿我的诗跟别人显摆啊,要收钱的!」

奔跑的倩影忽然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然后……头也不回地继续跑。

看着她跑远的背影,李素神情黯然地嘆了口气。

买卖黄了,这种买卖还是不能跟太要脸的人做,李素现在忽然无比想念那位买诗的壮汉,看到他就有一种遇到知己的感觉……

……

长安城,太极宫,甘露殿。

数十位皇子和公主今日齐聚一堂,神情恭谨地跪坐在各自的矮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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