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公主心跳得有些快,被大家的目光盯着,显得有些局促不安,踌躇片刻,终于还是克服了紧张,不急不缓念道:「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诗念完了,满殿寂静。
众皇子眼中嘲讽和轻蔑之色不知何时悄然化作惊讶,魏王李泰更是肥脸通红,显然这首诗把他心中酝酿的诗作完全压了下去。
许久之后,李世民长长呼了一口气,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深。
「好诗,足可流传千古,『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好,哈哈哈哈哈,此子文采却是风流之极,看不出啊,庄户人家怎会作出如此绝妙的诗?东阳,那位少年真是贫寒农家子弟么?」
「是的,以前曾是别人家的庄户,治好天花后,父皇赏了他家二十亩地,日子才算好了起来。父皇,此人文采不凡,还作过一首悯农诗……」
李世民越来越有兴趣了,笑道:「哦?快快念来。」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此诗易懂,东阳在封地里办的村学,孩童启蒙也用了这首诗。」
李世民眼中露出惊色,阖目静静品位一番,缓缓地道:「这两首诗,诸皇子公主当亲手抄摹下来,挂在卧房每日自省,一为劝学上进,当思年华易逝,莫负少年时,二为悯农思苦,当知农户辛苦,一米一黍来之不易,不可或忘,来人,送纸笔予诸皇子公主,尔等现在就抄。从今日起,宫中和诸皇子公主府当再立一条规矩,每日每餐饭食不准剩余,一粒米都不许剩,违者,罚抄悯农诗百遍。」
虽未再说一句褒讚之辞,但李世民的态度却已说明了一切。
直到此刻,东阳公主的心跳才渐渐恢復正常。
原来……这个斯文败类真的很有才华。
……
今日家宴,东阳公主出尽了风头,当然,也许出风头的并不是她,而是连面都未露过的李素,但是,她至少在父皇和诸多兄弟姐妹面前证明了自己不是透明的。
这就够了。
临出宫前,李世民特意叫住了她,只是一句淡淡的吩咐:「那个叫李素的小子日后若有新作,不妨拿给父皇看看,你也要好好保重身子,多出去走走,多跟人说说话,多笑一笑,你……跟姐妹们太不像了。」
东阳顿时红了眼圈。
最后这句话,十六年里似乎从未听过,她第一次发现,原来世上有「父爱」这个东西。
至于家宴后别的兄弟姐妹向她投来各种或嫉妒或不满的目光,东阳公主一笑置之。
她的世界里,从来没有过他们。
第四十一章 东阳买诗
李素并不知道东阳公主帮他在太极宫里扬了名,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已被当今皇帝和太子以及诸多王爷公主记住。
日子还是那么的平静,至少李素所能看到的表象,日子还是平静的,无风无浪,不悲不喜。
这两日又去了长安城的文房店,从掌柜的满面春风便可看出印书生意很不错,翻了一下帐簿,李素的心跳加快了。
数日之间,他便收入了两贯,这是要发啊。
华丽的大房子似乎在向他遥遥招手,如果加上拟人化台词的话,房子一定在对他媚笑:「大爷,快来啊,进来玩玩啊……」
古井不波的心境终于泛起了涟漪,李素现在才发觉自己原来也是个俗人,一栋大房子就能左右他的心情,如果他被大唐人定位为诗人的话,他一定是古往今来最没骨气的诗人。
钱暂时留在文房店,待存够盖房子的钱后再全部取出来。
回家的路上,李素心情很不错,他甚至哼起了歌,前世流行的歌,正应了他的那句诗,「春风得意马蹄疾」。
看什么都顺眼,包括那个自称宫女的女人,如果那个女人能够抱着一大堆钱送给他,那就更顺眼了。
……
东阳公主真的抱着一堆钱。
李素来到河滩边的时候,东阳公主已早早的在河边等着他了,平坦的沙地上堆满了钱,足有十来贯。
远远看见李素走来,东阳公主露出很不满的表情:「怎么才来?」
不知何时开始,她和李素就有了这种默契,每天午时后便独自到这河滩边坐一坐,嘴上从来没约过,但是每到那个时辰,二人便各自在河滩边相遇,坐着閒聊一番,没有任何话题,完全天马行空,想到什么说什么,说完了起身,连告别都懒得说,各自转身回家。
挺好的,像朋友一样相处,而且是纯粹的君子之交,比水更清澈,更干净。
至少李素很享受这种感觉,她大概是自己来到这世上后,除了王家兄弟交到的第三个朋友吧。
二人的目光都很纯净,似乎这种友谊完全超越了性别,谁都没有别的心思,只是一对倾诉和被倾诉的朋友而已。
在这个世上,他和她都是很孤独的人,他和她都很需要朋友。
显然,东阳公主这位朋友今日很客气。
李素老远就看见这十贯铜钱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光,不由加快了脚步,他走得很快,但眼神一直锁定在这一堆钱上,至于旁边这位穿着淡紫衽裙,头上插着三支寻常铁簪的绝色女子,李素却看都没看一眼。
「太客气了……」李素双手轻抚着铜钱,动作轻柔得仿佛在抚摸情人的纤纤玉手,目光迷离地喃喃嘆道:「太客气了,认识你这么久,我还在奇怪为何你如此不识礼数,总也不给我送礼,原来一出手竟如此阔绰,太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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