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东阳快气炸了,头顶似乎冒了烟。
「算了,我原谅你了……」李素露出宽容的笑,然后飞快补了一句:「……下次不能这样了。」
深深呼吸,东阳告诉自己不要跟这要钱要得没节操的傢伙计较,自己是公主,公主要待人宽容,特别是那种死要钱的人……
不再搭理他,东阳转过身,开始打量李素的新房子。
李素也转过身继续练字,二人并不见外,处得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
一边写着字,李素一边淡淡问道:「你今日怎么想起来我家?」
东阳扭头恨恨瞪他一眼,道:「你都多少天没去河滩了?」
李素握笔的手一僵,一滴浓墨滴到纸上,浸染成一团墨渍。
为什么不去河滩?或许,自己在躲着什么吧,躲避世上的俗规,躲避一段很不现实的孽缘?
笔尖在半空中停顿一会儿,然后落在纸上继续摹勒字迹,笔划却分明已有些凌乱。
李素若无其事的笑,连声音都很正常,听不出任何异样:「最近忙啊,没见我家工地忙成这样。」
东阳似乎浑然不觉,单纯地点着头:「盖房子是大事,你用心盖,盖好后再去河滩便是,对了,河滩边开了好大一片野花,蓝的紫的,很美呢,你一定要去看看,还有还有,昨天我看到有一隻小螃蟹爬到岸上了,就在我脚下爬啊爬,很好玩,还有……」
东阳滔滔不绝地说着河滩边的趣事,素来文静的她,现在却像一隻嘈杂的小麻雀,叽叽喳喳述说着独自一人发现的点点滴滴,很琐碎的快乐,说得却分外用心。
东阳的快乐很真实,真实得伸手一碰便能掌握在手心,李素却伸不出手。
笔下的字渐渐扭曲得不成形状,很难看,李素脸上带着笑容,仍旧一笔一划写着,写得很认真。
窗外,一道瘦弱的身影匆匆忙忙跑进院子,朝窗内轻唤,却是照顾过李素几天的小宫女绿柳。
「公主,公主,李老爷回来咧,还有半里路……」
得到绿柳的通风报信,东阳顿时吓得花容失色,神情既紧张又焦急:「啊,怎么办怎么办,我……我不能见你爹,不能,太麻烦了……我,我走了,下次再来看你。」
说完不待李素回答,东阳和绿柳蹑手蹑脚慌慌张张跑远。
李素手中的笔终于放下,看着面前写得乱七八糟的字,不由一阵心烦意乱,抓起纸狠狠揉成一团,扔远。
……
跑出李素家的东阳和绿柳一前一后在乡间小径上慢慢走着,没走多久,东阳忽然停下脚步,刚才在李素麵前快乐无忧的模样不復再见,此刻换上一脸淡淡的哀伤和茫然,像个迷路的孩子,无助又无措。
「绿柳,李素今日好像不开心……」
「绿柳,其实我今天本来很开心的,但我感觉到他不开心,于是我也不开心了……」
「绿柳,你说,如果我不是公主,该多好……」
两行清泪莫名蓄满眼眶,模糊了视线,眼睑外的红花碧树霎时变得朦胧如雾,把人生和风景都锁在一片看不清的白茫茫之中。
……
程处默似乎比较喜欢跟李素来往,三天两头便出现在太平村。
纨绔子弟嘛,每天在长安城里无所事事,除了上青楼就是游猎,发泄一下太过旺盛的精力,他们的一辈子已被长辈安排得妥妥当当,人生的目标就是做个安静的美男子或丑男子,安静的等着老爹咽气蹬腿,然后气定神閒的继承爵位,找几个婆姨,生一大堆娃,然后安静的混过余生,咽气蹬腿后让儿子继承自己的爵位……
长安城的纨绔子弟们的人生差不多都是这样,很无聊很乏味。
李素其实也说不清程处默为何老喜欢往太平村跑,长安城离这里并不远,六十里路,催马抽几鞭子就到了,或许程处默觉得他新认识的这个朋友很有意思,也或许……村口那棵银杏树很欠揍?
「小公爷又来了,欢迎欢迎,我昨天夜观星象,发现天上星宿一通乱闪,掐指一算,就知道小公爷今日必至,来来,这边请,暂且放过那棵树吧,它快被你揍死了,今日咱换一棵……」
程处默今日不同往日,至少脸上没见着伤痕,反而一片清爽舒坦的模样。
「今日程某心情不错,且饶过你村里的树,下次被揍了再说。」
第七十三章 突降其祸
程处默表情很爽的样子,李素忍不住怀疑他发了横财,很想和他探讨一下合伙横财的可能性……
说来也是大户人家的孩子,程处默的举止令李素暗暗鄙夷,随便找个地方便往上一躺,也不管上面多少灰尘多脏,仰头望天时嘴里叼根狗尾巴草,据说这东西根茎部分的汁液确实有点甜意,但李素还是不敢尝试……多脏啊。
小公爷既然躺下了,看来少说一个时辰内不会走,李素有心想离开,又觉得不太礼貌,可他实在跟这位混不吝的小公爷没什么共同话题。
思来想去,李素还是决定蹉跎自己宝贵的青春光阴,陪这位小公爷谈谈人生,儘管他对小公爷的人生毫无兴趣。
李素吃力地搬了块平整的大石头,一脸嫌弃地用手擦拭着石头上的灰尘,直到石头擦得光滑如镜一尘不染后,李素才跑去路边的水渠里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到手快脱皮了才慢吞吞地走回来,坐在石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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