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审判庭已经预留了专门合议庭,对专项行动涉及的案件,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们依法快立快审快判,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形成震慑。”
“特别是涉黑案件,我们坚决落实中央打财断血要求,加大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力度。”
罗文斌说得义正辞严,但陈知行敏锐地捕捉到他话语中一个关键的预设条件!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在司法实践中,这个标准如何把握,弹性空间往往掌握在承办法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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