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适的。
……
十一月十三日,近黄昏。
沈念提笔在起居注书册上写道:“十三日,上赐辅臣张居正银豆叶八宝五十两、酒七瓶;吕调阳、张四维银豆叶八宝四十两、酒五瓶。”
“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马自强银豆叶八宝三十两,酒三瓶;左右侍郎汪镗、林士章各银豆叶八宝二十两、酒两瓶。”
“翰林院检讨沈念银豆叶八宝十两、酒一瓶、紵(纻)丝一匹、上诺为其子赐名。”
写完后,沈念微微撇嘴。
“这不是剥夺了我这个当爹的取名权吗?若取得不合我心意,我定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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