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笑了起来。“第一,你说话的方式。第二,西布伦县没有姓邦多的人家。”
“县里每个人你都认识?”
“不仅每个人,”她答道,“连他们家里养的狗我都认识。”
一只红尾鵟乘着气流,盘旋于高空,以猛禽特有的尖锐声音,接连发出叩击般有节奏的欢快叫声。她扫视天空,搜寻着另一只红尾鵟。通常,如此鸣叫,就表明它们正在求偶。她曾见过一对红尾在空中交尾,彼此抓扯纠缠,将翅翼收卷着,一起从天空翻滚急坠数百英尺,令她胆战心惊。但它们总能适时松开彼此的怀抱,再次腾起直上高空,继续在那仿佛毫无来由的激情中互相击打,至死方休。
“那地方叫什么?”
她耸了耸肩。“只是个山谷。叫西布伦谷,取了大山的名字。”她如果说出蛋叉镇这个名字,他肯定会笑疯,所以还是不说的好。
“你从没想过离开?”他问。
“你看到我在那下面了?”
他手搭凉棚,好像故事书里的印第安人那样搜寻着那片山谷。“没有。”
“那不就得了。”
“我的意思是离开这片土地,这些大山。”
“我离开过。又回来了。还是不久之前的事。”
“就像那些……纹胸林莺?”
“就像它们。”
他点点头。“是啊,我能看出是怎么回事。”
他能看出什么来——她为何离开,还是她为何返回?她寻思着,在他这个外来者眼里,这地方究竟是什么样的。她很清楚这地方听上去如何——她接触过的那些城里人从来不会大声说出她家乡的名字。但它到底看上去如何,会不会让人觉得不漂亮呢?老实说,谷底只不过是一长排小农庄,挤在这条山脉和对面那条古老的歪歪扭扭的窄长山脉之间。那里从山脚到克林奇峰错杂堆叠地生长着层层幽深林木。在那道山脊和这道山脊之间,什么都没有,只有湛蓝的天空和稀薄的空气,以及一只孤鹰。
“下面有牧羊场。”埃迪·邦多说。
“是有几片。还有烟草田。一些奶牛。”
而后,她便继续沉浸于自己的思绪中。她眯眼眺望克林奇峰,视线扫过山崖石壁和重重密林。她抚摸着这些思绪,好似抚摸着衣兜深处光滑的石子。去年春天,一个奶牛场主就在自家牧场上方的树林里发现了郊狼的巢穴。按照当时甚嚣尘上而如今已渐渐平息的当地人的传言来看,多亏了这位奶牛场主是个神枪手,才结果了爹妈和六个嗷嗷待哺的幼崽。她不信有这事。她知道西布伦的人就喜欢胡侃,她也知道一大家子郊狼几乎就是不死之身。当地农夫因为不懂,所以使用了“爹妈”这样的糊弄说法。一大家子郊狼通常情况下应该都是雌性,姊妹们由领头的母狼带队,集体为某一家庭成员的生育繁衍尽心尽力。
十四天前,当她在自己维护的这座山上发现了巢穴时,她真想挺直身躯,朗声宣告欢呼。是同一窝狼,肯定是。这一大家子郊狼重出江湖了。半山腰上,苦溪旁,有一棵巨大的橡树倒在了地上,庞大的树根随之翻出,留下一个深阔的凹穴,它们就在那穴中安了家。她是在一天清晨偶然发现这个巢穴的。当时,她只是想出门感受一下春天的气息,便往兜里塞了块三明治,朝山下走去。她徒步山行了约两英里,一路上发现溪畔的弗吉尼亚风铃草都盛开了。于是她坐到花丛间,一手拿着三明治吃着,一手端着望远镜观察红眼雀。就在这时,她看见了凹穴里有东西在动。那一幕让她觉得简直太匪夷所思了,毕竟她已搜寻了整整两年。接下来的一整天,她都趴在鹿蹄草毯上,犹如热恋中的女高中生一般,屏息凝神,等待着心上人的出现,好向他看上一眼。她看见一头母狼进了狼穴,金色的侧影正往暗处移动。她能听见或感受到还有两头狼在附近晃悠。她不敢走得太近去看幼崽。一有响动,这些狡猾的女士就会再次消失。但她看见的那头狼垂着沉甸甸的奶头,是个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其他母狼应该都是她的姊妹,帮着一块儿喂养小狼。对于这一大家子郊狼,西布伦谷的农夫知道得越少越好。
埃迪·邦多搅扰了她的思绪。他的尼龙袖管碰到了她,仿佛触及了她正暗暗细诉着的秘密。她猛地惊觉过来,只觉得自己脸上的肌肉突然涨大,变得麻木起来。虽然维持着凝视山谷的姿态,但她仍用余光搜寻着他的身影。他是否知道袖管的触碰正扰得她心神不宁?还不如直接擦碰到他裸露的皮肤来得利落。她怎么会到这种地步,以致这具身体已经丧失了被人触碰的记忆——这是她想要的吗?离婚非她所选,除非他说的是对的——她的本事与对野外的偏爱就是男人不得不选择离开的原因。日渐衰老的丈夫无法直面自己的年龄,于是突然对年过四十的妻子横加指摘,对此,她实在无能为力。没错,西布伦山上的这份差事已让她与世隔绝地生活了二十五个月。正遂她所愿,亦是她不再需要婚姻来重启生活的明证。
“真好。”他说。
她心里直犯迷糊,什么?她瞥了一眼他的脸。
他也看了过来。“你见过比那儿更美的景色吗?”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