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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听不懂,但赵慕黎觉得很厉害,捧场的连连『哇』、『哇』叫,拽住陆延陵的衣袖说:「阿父,教我。」

「你要拜我为师吗?」

「嗯!」赵慕黎期待地应声,过了会儿又很苦恼:「可是阿父,是阿父。师父,是师父。不要阿父,变成师父。」

陆延陵投以奇怪的一眼:「我教你时做你师父,不教你时还做你阿父就好了。」

赵慕黎摇头:「不要。」小心翼翼地靠过去,侧脸轻轻贴住陆延陵的胳膊,「不学了。」

薄薄的袖子遮不住人体的温度,手臂被贴住的地方传来温热,垂眸只见到小孩子的颅顶,隐约还能闻到淡淡的奶香味。发质乌黑柔软、皮肤白皙,脸颊红润,即便有些小毛病,也没有骄纵的脾气。

听熬药小童说,照顾小世孙虽然繁琐精细了些,但月钱、赏钱多,虽然小世孙不大爱说话、也不太爱理睬人,但做功课、吃饭和睡觉都不需要哄,到时间便乖乖做完,不叫人费心,只除了一定要戴他的小帽子,不论春夏秋冬、不论有多热。

侍女们都争相抢照顾小世孙的差事,可见赵亭把他教得很好。

「行吧。那我带你一块玩,不用拜师了。」

赵慕黎亮起双眼:「嗯。」

一大一小兴冲冲走出屋檐没几步,齐刷刷转身,跑回屋内眼巴巴望着赵亭。

赵亭修长的手指握着案卷,头也不抬:「干什么?」

陆延陵:「去挖藕!」

「!」赵慕黎瞪大眼:「逮麻雀。抓蝌蚪。捉金龟子,蛐蛐!」

陆延陵:「离这儿最近的十里荷坞是本地县衙的小妾的表兄弟种的,我经常去那儿偷挖藕,不管是烤藕、煮藕汤都很好吃。荷塘里有蝌蚪,岸边一排柳树有金龟子,经常有麻雀跑那儿偷抢莲子,所以去那儿最好!」

「去。」赵慕黎踮起脚尖,两隻小手拍在赵亭膝盖上,小脸蛋无甚表情,目光倒很渴望:「一起去。一起去。」

赵慕黎一直是安静乖巧的,当然争取感兴趣的事物时尤其固执,连赵亭发脾气也劝不动他,可他感兴趣的事物太少,难得见他如此激动。

赵亭抱起赵慕黎,「你挺会哄小孩。」

陆延陵觍颜笑说:「父子心性相似而已。」

赵亭食指点了点赵慕黎眉心:「只此一次。」乜了眼陆延陵:「走吧。」便抬脚走出屋。

陆延陵在后面瞧着父子俩的背影,歪了歪头,觉得少了点什么,蓦地灵光一闪,跑上前搂住赵亭的肩膀,眯起眼,就是这个感觉,曾经在热闹的街道、庙会看到的一家三口画面……就是娘子有点高,他得翘高胳膊才能搂住,才搂一会儿就肩膀酸。

赵亭顶起肩头,要甩开他,没能甩掉,陆延陵那胳膊黏住了似的,想开口训斥,怀里的赵慕黎双眼亮晶晶地瞧着他们,让他说不出太难听的话。

***

十里荷坞。

一艘小船深入荷塘,船舷边趴着个小孩,伸长脖子焦急地看丛丛荷径下的水面,在他身后自然是赵亭,也不自觉蹙眉凝望浑浊的水面。

蓦地「哗啦——」声响,溅起串串晶莹水珠,浑身湿透的陆延陵冒出水面,攀着船舷,往里扔出两节成年人胳膊大小的藕节,另一手执一个莲蓬、一朵荷花,分别递给赵亭和赵慕黎,而后爬上去,兜头一件干净的罩衫和赵亭冷淡的声音:「别把寒气过给孩子。」

陆延陵拿下罩衫,笑眯眯问:「夏日暑热,寻常想法应该是怕过暑气而非寒气,黎儿又没下水,头顶还戴着他的小帽子呢,怎么着也不至于过了寒气。反倒是我,沉疴在身又下水,说不准风一吹就病了——所以你其实关心的是我……」食指和中指悄悄爬上赵亭的手背,挠了挠,定定地望他,「对吗?」

赵亭猛缩回手,白他一眼,「爱换不换。」

「换!」陆延陵笑嘻嘻的,「娘子的关怀,为夫怎能不领情?」

当即就脱掉外衣、里衣,露出赤.裸的上半身,皮肤微黄,唯独胸口纹身那处白得没有血色。时人以白为美,但陆延陵肤色均匀、皮肤光滑,别有一番野性与健康的风情,并不逊色于肤白冰肌。身上没什么赘肉,比三年前瘦了许多,但是不难看,而多了份引人蹂.躏的病弱感。

胳膊、胸口和后背结了许多泛白的疤,小如指甲盖、大则有巴掌长,尤以小腹处的疤痕最狰狞。

赵亭本是瞧得口干舌燥,脸颊生热,耳朵尖泛红,再看清身上那些大小不一的狰狞伤疤时,心口一窒,难免想起三年前身受重创的陆延陵。

他记得落在陆延陵身上的每一剑、每一刀,便是当时记不住,也在三年内反覆的追忆变得无比清晰。

「什么时候伤的?」

陆延陵身体一僵,低头看去,小腹处游离一隻骨肉匀称的手,抚摸着十字状的刀疤,动作轻如羽毛拂过,倒是有点儿痒。

「……不大记得。」陆延陵披上罩衫说:「不痛的。」

那手从小腹往上游走,撇开罩衫,碰触着微凉的、带着水珠的皮肤,「除开伤疤,其余肌肤光滑,像流落在外做了三年乞丐饱经风霜者该有的吗?」

作者有话说:

啊啊啊!我想写快一点的,可是最好的情况也只是写两千字左右,剧情好慢。按我理想中的,第五章 应该要到一个剧情转折了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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