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错误而不改
退一万步说,假定程伟元和高鹗在整理“程甲本”时头脑发昏,或者鬼使神差般地自己写下了“存年四十三岁”,或者没有发现“不知姓名的续作者”犯下的这个错误,可是当他们在校印“程乙本”时一定能够发现并加以改正。然而程伟元和高鹗竟然没有修改。
程伟元在“程甲本”卷首的《〈红楼梦〉序》中写到了他和高鹗共同整理补缀后40回的情形,即“细加厘剔,截长补短”。在“程乙本”卷首《〈红楼梦〉引言》中,他们说明了再次校阅出版的缘起:
因急欲公诸同好,故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今復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惟识者谅之。[6]
程伟元和高鹗在《引言》中又强调了第二次校阅的原则和方法:
一、书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
一、是书沿传既久,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即如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兹惟择其情理较协者,取为定本。
一、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程、高两人撒了谎,否则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这两个人“细加厘剔”的校改过程中,在他们“准情酌理”的反覆权衡之下,“存年四十三岁”这个明显的常识性错误一定会被发现。但程伟元和高鹗为什么竟然没有将其改正呢?是因为“无他本可考”,所以“未敢臆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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