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本书开头引用过的那番话。他说他一直不知道自己面对的太阳,究竟是旭日还是落日。现在终于有幸知道,它是在升起,而不是在落下。富兰克林确实可以这样说。因为这部经过了五百六十九次表决才制定出来的宪法,总算可以交给人民了,儘管这是一次阴云与曙光并存的艰难的日出。
富兰克林所说的太阳,可能是指新宪法,更可能是指他的国家。如果指他的国家,应该说是不错的。如果是指新宪法,则未免稍嫌乐观。因为事情到了这一步还没有完。由于还有一些国家的权力没有得到明确的限制,一些公民的权利没有得到明确的保障,不但导致格里、梅森、伦道夫三位代表拒绝在宪法文本上签字,而且引发了批准宪法时的一场斗争。
两种反对派
9月17日,会议还通过了两份文件。一份是呈会议主席乔治·华盛顿的《联邦制宪会议决议》。署名的是新罕布夏、麻萨诸塞、康乃狄克、新泽西、宾夕法尼亚、德拉瓦、马里兰、维吉尼亚、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乔治亚十一个邦和纽约汉密尔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耶茨和兰辛退席后,纽约代表团已无表决权。汉密尔顿不能代表他的邦,只能代表他个人。另一份文件是制宪会议主席乔治·华盛顿致邦联议会的信。在这封由古弗尼尔·莫里斯起糙并署有“经制宪会议一致同意”的信中,华盛顿说:我们现在有幸向邦联议会呈交我们认为最值得推荐的宪法文本。或许不能期待每一个邦都完全彻底赞同,但我们希望并相信,出现少数例外,是在合理预期的范围之内。这部宪法若能促进我们如此亲爱的国家的永久福利,保障她的自由和幸福,是我们最热烈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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