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蒙·凯法斯把咖啡杯举到唇边。他家坐落在迪森区的法格尔利街,坐在厨房桌前,他能望见自家房前小小的花园。雨下了一整夜,草叶依然湿漉漉的,在清晨的阳光下闪耀着晶莹的光。他几乎能看见它们在蓬勃生长。这表示他又该出去除草了。那是个体力活,噪声很大,总能把人累得汗流浃背、骂骂咧咧,不过这也不算什么。艾尔莎问过他为什么不买电动除草机,邻居家家都有。他的回答很简单:没钱。他从小就住在这栋房子里,生活在这个街区。那时,他生活中的大多数争吵都以这两个字结束。只是当时,住在这里的主要是普通老百姓,是教师、理发师、出租车司机和国企雇员。还有警察,比如他。而现在呢,也不是说这里的居民有多特别吧,但他们有的从事广告或IT行业,有的是记者或医生,还有的创办了时尚公司,或者继承了一笔遗产,有钱买下一套田园牧歌式的独栋小屋,同时抬高房价,提升社区档次。
“你在想什么呢?”艾尔莎问,一边站在椅后抚弄他的头发。他的头发明显少了很多;如果有一道光从上面打下来,你都能看见头皮。不过她说她就喜欢他这样。喜欢他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一看就是个快退休的警官。她喜欢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变老,尽管他比她领先了二十年。他们有个邻居,一位小有名气的电影制作人,曾误把艾尔莎当成了西蒙的女儿。但西蒙并不介意。
“我在想啊,我真走运。”他说,“有你。还有这一切。”
她吻吻他的头顶。他感觉到她的嘴唇贴在他的皮肤上。昨晚,他梦见自己愿意为她失明。醒来时,他发现自己真的看不见了,心里感觉特别幸福——不过他很快意识到他只是戴了眼罩,因为夏天的早晨天亮得太早。
门铃响起。
“是伊迪丝。”艾尔莎说,“我去换衣服。”
她给她姐姐开了门,然后消失在楼上。
“嗨,西蒙姨父!”
“稀客呀。”西蒙望着小男孩笑容灿烂的脸说道。
伊迪丝走进厨房。“抱歉啊西蒙,他一直吵着要我早点来,想来戴你的帽子。”
“随便戴。”西蒙说,“可是你今天怎么没上学呢,马茨?”
“今天是教师培训日。”伊迪丝叹了口气说,“学校根本不知道这对单亲妈妈来说有多可怕。”
“那你还来开车送艾尔莎,真是感激不尽。”
“没事。我听说他只有今明两天在奥斯陆。”
“谁呀谁呀?”马茨说,他拽着姨父的胳膊,想把姨父从椅子上拉下来。
“一个美国医生,做眼科手术特别厉害。”西蒙说着,一面任孩子把自己拉下椅子,一面假装腿脚比平时还不灵便,“来吧,看咱们能不能找到那顶警帽。自己倒点咖啡啊,伊迪丝。”
西蒙和马茨来到走廊,姨父从衣柜搁架上取下帽子。孩子看见那顶黑白相间的警帽,快活地尖叫起来。不过西蒙一把帽子扣到他头上,他就骤然安静下来,神情变得肃穆。他们站在镜子前。孩子瞄准镜子里姨父的身影,嘴里砰砰地模拟枪声。
“你用枪打谁呢?”姨父问他。
“打坏蛋呀。”孩子唾沫飞溅。“砰!砰!”
“咱们还是管这叫瞄准练习吧。”西蒙说,“警察也不能随便朝坏蛋开枪。”
“怎么不能!砰砰砰!”
“马茨,那样我们会坐牢的。”
“真的吗?”孩子停下来,疑惑地望着姨父,“为什么呢?我们可是警察啊。”
“因为要是明明能抓住对方却选择开枪,我们就变成坏人了。”
“可是……抓到他们之后我们就可以开枪了,对吧?”
西蒙笑了。“还是不行。到时候得由法官来给他们判刑,决定要他们要蹲多久的监狱。”
“我还以为这是你决定的呢,西蒙姨父。”
西蒙看见孩子眼中透出失望。“听我说,马茨。我很高兴我不用决定这个。专心抓坏人挺好的。因为这份工作的乐趣就在这里。”
马茨眯起一只眼睛,帽子已经歪向脑后。“西蒙姨父……”
“嗯?”
“你跟艾尔莎姨妈为什么没有小孩呢?”
西蒙走到马茨身后,双手搭在孩子的肩上,对着镜子冲他笑笑。
“我们不需要小孩,我们已经有你了呀,对不对?”
马茨若有所思地看了姨父几秒。然后笑逐颜开。“对!”
西蒙的手机振了,他从口袋里掏出电话。
是一位同事。西蒙听着电话。
“阿克尔河哪个位置?”他问。
“过了库葩,在美术学院附近。那儿有座人行天桥——”
“知道了。我三十分钟内赶到。”
西蒙穿上鞋,系上鞋带,穿上夹克。
“艾尔莎!”他喊道。
“怎么啦?”她从楼上探出头。她的美又一次令他惊叹。她火红的长发犹如河流,环绕着她小巧的脸庞。雀斑点缀着她精致的鼻梁,还有一些散落两旁。他突然想到自己死后,那些雀斑依然会在。接着,尽管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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