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跟你同事说她也可以进来。我问心无愧。”
西蒙还站在那人身后,盯着他的后颈,看见他的皮肤微微抽搐,像精神紧张的马那样。
“卡丽。”西蒙高喊。
“怎么啦?”
“你留在外头。我自己进去。”
“好。”
西蒙把一只手放在那人肩头。“往前走,不要突然乱动,我的枪顶着你的背呢。”
“你这是干什——”
“你得允许我暂时把你当罪犯对待,可能还会对你开枪;事后我会好好向你道歉的。”
那人不再抗议,进入走廊。西蒙下意识地四下看看,寻找线索。地上有四双鞋。这人并不是一个人住。厨房门边有个塑料水碗,还有一块毯子。
“你的狗呢?”西蒙问。
“狗?”
“你难道用那个碗喝水?”
那人没有回答。
“陌生人走近时,狗一般会叫。所以要么它不是一只合格的看门狗,要么就是——”
“它在犬舍。咱们去哪儿?”
西蒙环顾四周。窗户没钉铁条,前门只有一把锁,得从里面用钥匙上锁。女孩们没被关在这里。
“去地下室。”西蒙说。
那人耸耸肩,继续沿走廊向前走。看着那人打开地下室的门,西蒙明白自己中奖了。门上有两把锁。
一走下楼梯,西蒙就闻出了那种气味,证明他猜得没错。有人被关在这里,而且为数不少。他握紧了手枪。
但里面空无一人。
在经过一排用铁丝网而不是用墙壁隔开的隔间时,西蒙问:“这是干吗用的?”
“用处不大。”那人说,“我们把狗养在这儿。还用来存放床垫,这你也看到了。”
气味变得更加浓烈刺鼻。那些女孩肯定不久前还被关在这里。见鬼,他们来晚了。但他们肯定能从床垫上提取DNA吧。可那又能说明什么呢?说明某人用过一块如今存放在地下室的床垫。而他们要是没法在用旧的床垫上找到任何DNA,那就更匪夷所思了。他们无凭无据。只得到一次突击检查的机会,还是未授权的。见鬼,真是见鬼。
西蒙注意到一扇门边的地板上有一双码数很小的运动鞋,鞋带被拆掉了。
“那扇门外面是哪儿?”
“车道而已。”
而已。他想淡化这扇门的重要性。就像他刻意强调想让卡丽一起进来。
西蒙打开那扇门,发现面前赫然是一辆白色面包车的侧面,面包车就停在屋外的柏油路上,在这栋房子和邻居家的栅栏之间。
“这辆车你平时做什么用?”西蒙问。
“我是电工。”那人回答。
西蒙后撤几步,蹲下来,从地上拾起运动鞋。三十八码左右。比艾尔莎的脚小。他把手伸进去。鞋子还带着余温。它应该刚被主人扔下不久,最多只有几分钟而已。就在这时,他听见一个声音。一个被捂住、被压抑的声音,但准确无误。那是一声呼喊。西蒙盯着那辆面包车,正要起身,却被人从侧面踢了一脚,摔倒在地。同时他听见那人大喊:“开车!快开车!”
西蒙艰难地翻过身,用枪指着那人,但对方已经双膝跪地,双手抱头,彻底放弃了抵抗。引擎启动了,转得飞快,快到嘎吱作响。西蒙滚到另一侧,看见了汽车前部的一颗颗脑袋;这些女孩刚才显然躲在车子后部。
“停车!警察!”西蒙挣扎着站起来,但身上剧痛难忍,那人肯定打断了他的肋骨。西蒙还来不及举枪,面包车就开动了,驶出了他手枪的射程。该死!
这时传来一声巨响,伴随着玻璃碎裂的声音。
引擎陷入沉寂,不再嘎吱作响。
“不许动。”西蒙说,同时呻吟着爬起来,跌跌撞撞地走出那扇门。
面包车已经停了。他能听见车里传来震天的尖叫声和疯狂的犬吠。
不过西蒙想让自己铭记在心的,是面包车前的景象。卡丽·阿德尔穿一件长款的黑色皮衣,站在车灯的光束中,而车子的挡风玻璃已经完全碎裂。她把猎枪的枪托扛在肩上,手握冒烟的枪管。
西蒙走到面包车一侧,推开驾驶室的滑动车门说:“警察!”
里面的人毫无反应,只是自顾自地直视前方,像是受了惊吓,鲜血从他的发际线往下滴,他腿上全是玻璃碴。西蒙顾不得疼痛,把那人掀下车,按在地上:“趴在地上,双手抱头!快!”
然后他绕过车前,对同样呆若木鸡的副驾驶如法炮制。
西蒙和卡丽来到面包车的侧门前。他们能听见里面传来狗的嚎叫和狂吠。西蒙抓住门把,卡丽站到门前,举起猎枪。
“这东西听上去体型很大。”西蒙说,“你是不是再往后退点?”
她点点头,照做了。他拉开车门。
一只白色的怪兽冲出车厢,张着血盆大口跃向卡丽。一切发生得太快,她根本来不及开枪。那东西重重跌落在她面前的地上,不再动弹。
西蒙盯着手中冒烟的手枪,仿佛不敢相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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