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电影中进行客串,也是他过去两年间一直努力争取所得到的最大突破。
1968年8月21日,李小龙的戏份开拍,共有两处较为短暂的露面。在第一场时长达三分钟的戏中,温斯洛·黄身穿棕色西装及高领毛衣,大摇大摆地走进菲利普·马洛的办公室,他的黑帮老大派他去阻止菲利普·马洛对一起勒索案展开调查。为了引起侦探马洛的重视,他先是一脚把墙踢出一个破洞,然后转身用空手道手刀把衣帽架劈断。马洛立即拔出枪,对准了他。温斯洛·黄不屑一顾地说了一句:“你不需要那么干。”他悠闲地走到马洛的办公桌前,掏出500美元放到了桌上。
“为此你就可以为所欲为,甚至可以把天花板踢掉?”马洛调侃道。
温斯洛·黄警告马洛,要他做出让步:“你不需要去找任何人,你也找不到人,你没有时间为他人的事情奔走,你什么都没听到,也什么都没看到。”
“如果再次遇到的话,我该怎么做呢?”马洛问道。
“什么都不做,在适当的时间内什么都不做,我会再回来的,把另外五个这样的东西[584]并排放在你的办公桌上。”
“那么,我这么做是为了谁呢?”
“为了我,温斯洛·黄。”
“我喜欢谈吐不凡的男人。”马洛回答说。
斯特林·西利芬特想给他的师父多一些生动的对白,以展示他的表演天赋。可几乎适得其反。因为在两人对话时,李小龙表现得紧张且僵硬,有些台词过于刻板,还有一些发音错误。[585]饰演奥法梅·奎斯特(Orfamay Quest)的演员莎朗·法雷尔(Sharon Farrell)还记得李小龙在拍摄这一幕时自我纠结的表现:“李小龙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得很好,但当他面对镜头时,他就有问题了,他太刻意了。”[586]
无论台词对话进行得多么困难,李小龙都必须让自己活动起来,毕竟把马洛的办公室拆掉才是他被聘用的主要原因。所以,当马洛拒绝接受温斯洛·黄的贿赂后,他立刻展开行动:先是砸碎了一个书架,打烂了一扇门,最吸引人眼球的是,他跳起一脚踢掉了悬挂在两米多高的天花板上的吊顶灯。“因为李小龙有足够的身体能力通过长镜头的形式来完成整套破坏动作,所以我不想打断他。”斯特林·西利芬特说,“导演保罗·博加特(Paul Bogart)对此表示认同。当然,我认为这场戏是美国电影中最重要的动作场面之一。”[587]
李小龙事后跟一位朋友讲:“把灯踢掉可不是件容易的事。那是整部电影中最难的特技。我必须跳得很高才行,而且不能借助任何道具——只有一个很小的空间,能够让我助跑两步。看上去很不可思议,对吧?噢,玻璃不是真的。那是典型的好莱坞噱头,是的,那是用糖做的。”[588]
在李小龙的第二场戏,也是最后一场戏中,温斯洛·黄在一栋高层建筑上与马洛碰面,并邀请他来到狂风肆虐的露台上。这一次,温斯洛·黄身穿白色西装,脚底是一双古巴式高跟鞋。两人没谈拢,温斯洛·黄开始踢击马洛,马洛一边后退一边嘲笑他是一只纸老虎。最后,马洛被逼退至可以俯瞰城市的栏杆处,继续嘲讽道:“你的脚太轻了,温斯洛,你是不是有点儿同性恋啊?”李小龙被激怒了,摄影师迅速给他一个脸部特写。紧接着,他对着马洛踢出一记腾空侧踢,但被一直在引诱他往露台外沿移动的马洛在最后一刻闪开了。由于攻击的惯性,温斯洛·黄随着飞踢掉下楼去,摔死了。[589]“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噱头,”李小龙跟朋友们讲,“我跳下去的那处外墙其实只有一米高。”[590]
《丑闻喋血》是李小龙第一次有机会在银幕上出演反派。他希望他所展示的华丽动作能够说服制作公司把他塑造成一位英雄。
如果说李小龙所面临的挑战是要为自己开创一个在好莱坞从未出现过的角色(亚洲功夫英雄),那么莎朗·法雷尔所面临的就是更为普遍的问题:供大于求。每年,有数以千计的选美小姐从穷乡僻壤搭乘公交来到这里,希望能够在好莱坞大红大紫。莎朗·法雷尔就是其中的典型。她来自爱荷华州的锡达拉皮兹(Cedar Rapids)。在20世纪60年代,她用了10年的时间从电视剧中的小演员做起,逐渐开始能接到一些电影中的主要角色。比如1961年播出的《赤裸都市》(Naked City)中的“女演员”以及1965年上映的《比弗利山的乡巴佬》(The Beverly Hillbillies)中的凯蒂·德瓦恩(Kitty Devine)。这次她在《丑闻喋血》中饰演一位配角,虽然不是女主角,但她所饰演的角色奥法梅·奎斯特是雷蒙德·钱德勒在小说题目中所指的那位“小妹妹”,她是雇佣菲利普·马洛去寻找她的哥哥,并因此推动整个惊悚剧情的人。这可比李小龙饰演的角色重要得多。
当她第一次见到李小龙时,根本不知道他是谁。[591]莎朗·法雷尔试完戏服后,准备去米高梅停车场取自己的车。这时她注意到李小龙在距离她六七米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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