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在哲学或武学方面的观点。我常常为他们脸上惊愕的表情而感到意外。他们根本没有为认识小龙做好准备。”
好莱坞的派对常客们经常把李小龙误认为是酒店服务生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不抽烟,也很少喝酒。“我跟他们不是一类人。”李小龙在《格斗明星》(Fighting Stars)杂志上这样讲。[515]当醉醺醺的狂欢者们开始吞云吐雾,畅饮鸡尾酒时,李小龙的手里端着一杯茶,始终保持着清醒。这使很多人认为他滴酒不沾——这种说法一直延续到今天。[516]事实上,他偶尔会喝一些,只是不经常喝,也不喝太多。他不太能接受酒精。
“为了让他喝酒,我尝试过二十多次,”出演过《龙争虎斗》的鲍勃·沃尔说,“有一次,在我的强烈要求下,他喝了一口,但马上吐了出来。这不像是他的风格。”在香港与李小龙共事的安德鲁·摩根也证实了这一点:“小龙从不酗酒。[517]晚餐时,他喝过一点儿绍兴酒,但从不像好莱坞那些人一样会喝得酩酊大醉。”乔·刘易斯也补充道:“大约在1969年,也是这个时候,李小龙来我家,我妻子给他准备了一杯饮料——一种甜腻如糖浆的饮品。他喝过之后,身体反应有些异常。脸色通红,浑身发汗,额头的汗顺着脸往下滴答。我们扶他去了洗手间。他不停地呕吐。”[518]
根据这些奇闻逸事来看,李小龙似乎有酒精脸红反应,这种现象俗称为亚洲红脸(Asian Glow),超过35%的东方人有这种症状。[519]此类人群缺乏酒精代谢所需要的酶。一两杯酒下肚,他们的脸会变红,开始出汗,并感到恶心,有呕吐反应。
20世纪60年代末的好莱坞,到处都是狂欢派对,李小龙若想跻身于此,必须学会适应。和他们一起饮酒狂欢是不可能做到的,他急需找到另一种方式来融入这个圈子。幸运的是,当时还有另一种社交药品开始流行起来,李小龙的身体可以代谢,同时大脑也能享受其中的乐趣。
1948年,事业正处于上升期的银幕偶像罗伯特·米彻姆(Robert Mitchum)在吸食大麻的派对上被美国联邦麻醉品管理局(Federal Bureau of Narcotics)逮捕,演艺事业被迫暂停。他认为他的电影生涯就此结束了。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说:“我想现在一切都完蛋了,是我毁了这一切,自食恶果。”[520]他的悲观是对的。因为,几十年来,美国政府一直将大麻视为入门级毒品进行抵制,并将其从根源问题上与墨西哥劳工和黑人爵士音乐家们联系在一起。甚至连好莱坞这个长期以来吸食大麻的重灾区,也曾分别在1936年和1949年上映了《大麻烟疯潮》(Reefer Madness)和《魔鬼的野草》(The Devil’s Weed)来支持这种舆论。
可事实证明,罗伯特·米彻姆被定罪给他的职业生涯带来了好处,无论是在银幕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他都被塑造成了叛逆者的形象。在另一海岸,披头士乐队,这个频繁光顾纽约爵士乐酒吧的、由白人知识分子和作曲家组成的乐队,正开始借助大麻来获取灵感,以提高自己的文艺创作能力。其中最为大众所熟知的是艾伦·金斯伯格(Allen Ginsberg)在1956年出版的《嚎叫》(Other Poems)以及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在1957年写就的《在路上》(On the Road)。艾伦·金斯伯格曾在1966年11月的《大西洋月刊》(Atlantic Monthly)上写道:“大麻在营造特定的视听美感体验方面,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催化剂。”[521]这种疲惫致幻效应直接导致“垮掉的一代”自此出现在历史舞台,后来又催生了反主流文化的嬉皮士运动。到了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大麻已经变得相当普遍了,尤其是在好莱坞。
李小龙是从史蒂夫·麦奎因那里接触到大麻的。[522]很快,它成了李小龙的首选药物——帕夫魔法龙(Puff the Magic Dragon)[523],在与名人弟子的训练结束后,李小龙会点燃一支小雪茄烟(Blunt),开始谈论哲学。詹姆斯·柯本回忆时说:“他想要兴奋起来,玩得开心一些,听听音乐之类的。他最常用的一种方式是烫吸。”李小龙在洛杉矶时期的资深弟子赫伯·杰克逊也提到过李小龙在自家车库内放着一盒大麻烟。[524]
“那种感觉很不一样,也很可怕。”[525]李小龙在谈到他第一次体会到迷幻之感时如是说,“史蒂夫把一杯热茶递给我时,我感到有点儿兴奋。当我把杯沿靠近唇边,感觉有一条河涌进我的嘴里。很奇怪,好像一切都被夸大了。就连我那该死的嘬水声也变得非常响亮,听上去就像是溅起的海浪。就在我钻进车里,准备出发时,街道似乎正飞快地向我移动。马路上白色的道路线也随之向我飞来,包括电线杆。周边的一切事物瞬间向你涌来。你能感知到这一切。对我而言,这是人为意识的改变。但是,你知道吗,我们在武术中所极力追求的也是这种意识,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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