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8月,《龙争虎斗》在美国洛杉矶首映,两支中国舞龙舞狮队沿着好莱坞星光大道向格劳曼中国戏院(Grauman’ s Chinese Theatre)走去,为活动宣传造势。前一天晚上,闻讯而来的影迷开始聚集,包围了整个街区。在片中饰演鲁柏的约翰·萨克松回忆道:“我坐在豪华轿车的后座上,看到戏院外轮候入场以及排队买票的人群,一眼望不到头。我问司机,‘怎么回事?’他说,‘都是赶来看你电影的。’”[531]
约翰·萨克松并不是唯一一个被《龙争虎斗》的成功震撼到的人。即使是历来不喜欢暴力场面的纽约影评人也感受到了它的力量。《纽约时报》称:“这部影片制作精良,剧情设置引人入胜,动作场面更是快如闪电,并且光影流动、色彩照人。你在任何影片中都未曾见过如此凶狠、凌厉、冷酷的东方英雄,而且在不借助枪械的情况下,单凭拳脚就能打出一片天地。”[532]威廉·保罗(William Paul)在《村声》(The Village Voice)杂志中坦言:“仅从自身所受教养的角度来看,我认为这部电影令人厌恶,充满了怪诞的男性幻想。但我必须承认,在我潜意识最阴暗的角落深处,这一幻想引发了我的共鸣。”[533]
《龙争虎斗》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巨大反响。电影的制作成本仅用了85万美元,1973年全球票房收入却高达9000万美元。在接下来的45年里,预计将达到3.5亿美元。弗雷德·温特劳布曾开玩笑说,这部电影的利润如此之高,以至于制片公司要额外分钱给他。编剧迈克尔·阿林回忆说:“华纳的律师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中说,‘这部电影将会大赚一笔’——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从各个方面来看。’这部电影让他们赚得盆满钵满,藏都藏不住。”[534]
李小龙的两次葬礼过后,不到一个月,《龙争虎斗》正式上映,票房口碑双丰收。它让已经去世的李小龙成功地实现了他生前所说的“明确目标”——成为全美片酬最高的东方超级巨星。这也让他一举超过史蒂夫·麦奎因。《龙争虎斗》拍摄过程中,李小龙曾告诉弗雷德·温特劳布,他的目标是让这部电影比同时期史蒂夫·麦奎因制作的《亡命大煞星》(The Getaway)更成功。“如果我能给天堂的李小龙发一封电报的话,”弗雷德·温特劳布说,“上面会写着,‘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龙争虎斗》都远超《亡命大煞星》。’”[535]
1973年3月21日上映的电视剧《功夫》和邵氏制作的《天下第一拳》仅为西方观众打开了一扇门,但李小龙凭借他在《龙争虎斗》中的精湛表演一脚将门踢飞——为西方引入了一种全新的电影类型。自此,这种曾被认为粗制滥造的香港功夫电影——《综艺》称为“劣质功夫片”(chopsocky)——逐渐成为一种文化现象,从城市的磨坊戏院[536]进入了郊区的多银幕影院。“每个人都在打功夫,”一炮而红的神奇小子卡尔·道格拉斯(Carl Douglas)在歌中唱道,“他们灵动如猫,快如闪电。”这首发表于1974年的《功夫高手》(Kung Fu Fighting)销量高达1100万张。[537]在纽约,同一时期上映的香港电影有30部之多。[538]
李小龙之前为嘉禾拍摄的一系列电影(《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全部得以在美国发行上映,累积票房约5000万美元。[539]此外,制作公司还将《青蜂侠》的三集内容剪辑到一起,以李小龙试镜片段为开场,在1974年11月以大电影的形式正式在院线上映。[540]“李小龙先生所饰演的加藤,是青蜂侠里的忠实用人,同时也是位功夫高手。由于他去世前在香港拍摄的功夫电影大受欢迎,所以在一年之后,他享受了明星待遇,变成了《青蜂侠》的主演。”文森特·坎比(Vincent Canby)在《纽约时报》上写道。[541]
李小龙去世后,瞬间成为国际巨星,影迷们极其渴望了解他的生活细节。“我之前对他不太了解,现在想多知道一些与他有关的信息。”一位来自新泽西州的年轻女性在给《黑带》杂志的信中写道:“突然间,他去世了,我简直无法接受。就像是我刚刚认识他,却再也没机会见到他了。”[542]数以百计的杂志争相发表与他有关的文章 ,多本纪念册和传记也相继出版上市。甚至还有一部劣质传记片《一代猛龙》( The Dragon Dies Hard)在1975年上映。[543]在这部电影中,李小龙习武的起因竟被说成是为了应付几位在他工作时恶意挑衅的混混,他们试图抢占他的《华盛顿邮报》派送路线。
1973年,李小龙去世后,与其有关的产品也开始面世,甚至逐渐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销售的商品主要有吊坠、人偶、T恤、运动服以及各种李小龙海报——与切·格瓦拉一起被挂在宿舍墙上。武术杂志也从中分得一杯羹。像《黑带》和《格斗明星》这样的武术杂志,曾经只是小众报刊,也凭借着李小龙的东风成了光鲜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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