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记传统与女性
在英国出版界,传记是一大柱石。那是因为英国人运气好,17世纪出了个鲍斯威尔(Boswell),首创“形影不离”的贴身观察法,记录约翰逊博士(Dr. Johnson)一言一行,为英语传记创出了一条以可信和可靠作为骨干的道路。[6]到了20世纪初又有里顿·斯特拉奇(Lytton Strachey)另辟蹊径[7],背“长篇大论”之路而行,专攻传记主人公神绪所在,以素描手法闲闲几笔就描出了痛痒之处,笔下讽刺的不单是人物,而是整个时代。于是“名人传记”的焦点从“名”转到“人”,从描述事件和社会地位到探讨主人公的内心世界,传记不再只是读者向名人学习的数据库,同时也是一面镜子,让他们看到传记人物不那么漂亮的一面。此路一开,捧场式传记就站不住了,而传记的题材也豁然开朗。英语传记的主角不都是什么遐迩闻名的大人物,乡村牧师和家庭教师一样有人问津。虽然名人传记容易写,也最易推销,但那不再是唯一的考虑。
相对来说,中国传记传统虽然很长,《史记》以来就有列传,但说到内容和方向,似乎就一直没有走出那小框框。鲁迅的《阿Q正传》虽然不是传记,但他开宗明义所说的话,实在可以作为中国传记传统的按语:
从来不朽之笔,须传不朽之人,于是人以文传,文以人传——究竟谁靠谁传,渐渐的不甚了然起来。
表面上看,《阿Q正传》只是小说,鲁迅的开场白一扯就扯向传记传统,除了是小说家以实弄虚的手法外,也不能不让人怀疑有指桑骂槐的味道。不过这也正是鲁迅先生的特长:一针刺出血来,不管是槐是桑,反正教人眼前一亮。
中国传记传统的一大宗是墓志铭。有财有势的人,即使自己没有文名,也可以用财或势(再加上点人情)请个当代著名文人来执笔,为去世的先人记下一生事迹,男的丰功伟绩,女的贤良淑德,反正必定坚守只说好话、不说坏话的信条。要改变这个传统,先决条件除了要有愿意独立思考的作者之外,更重要的是社会上要有可以和权、势、财抗衡的力量——一是有明辨力的出版社和读者,二是有发表异于主流意见的空间。
假如传记以美化形象为首要任务,自然很难抱着事事求真的精神,除了像美国前总统克林顿那样“节省真相”之外,传记作者还有几种招数,让他们既可充分发挥想象力,又可发挥主人公的魅力。这些招数分别是:一、穿越时空,亦即把事情发生的地点和先后次序调整调度,以配合作者要营造的形象和气氛。二、移形换影,亦即把发生在某甲身上的事转移到某乙身上去。三、投影和折射,指作者笔下反映的并非传记主人公的时代背景,而是把作者当代——甚至是本人——的经历和关注投影到作品中,作为事实那样描写。
中国传记传统既然以权力和文化中心为主线,亦即是以男性为主线,除了屈指可数的几位有财或有势的女性——像秦代的怀清、汉代的吕后、唐代的武则天、清代的慈禧,能留下雪泥鸿爪的,也总是“贤妻良母”,也就是某人的女儿、某人的妻子、某人的母亲;再不然,就是因男女关系而为人所知的“名女人”。这个传统发展到今日依然大盛(司马迁把吕后与帝王并列于本纪,是极罕有的实事求是作风)。女子在男主人公身边起的是陪衬作用,因此她们的故事更要配合作者美化主线的目标,也就免不了经过上面所说的改造手法。
一般读者对传记不会抱什么疑心,总认为它是历史的伙伴,作者以史家的态度追寻材料,再把材料与大时代背景交织起来,呈现传记主人公的一生。谁知不少传记暗地里和小说私相授受,作者既可以天马行空,无中生有,亦可以纵情想象,把笔下人物当作自我感情寄托的工具。
这样的传记并不限于某国某地,英语传记也有天马行空的例子。胡适就曾经气不过来,在美国报上发表书评,指责罗伯特·佩恩(Robert Payne)的《毛泽东传》“无稽”“荒唐”“胡扯”,是“捏造历史”。
也许我们会问:作者假如爱编故事,为什么不干脆去写小说,而要写传记呢?这个问题看似难解,其实鲁迅早已一语道破——“人以文传,文以人传”嘛!既然要书写的主人公已经是名人,而作者的文字还未能算是名文,究竟“谁靠谁传”,虽然鲁迅说“不甚了然”,实在他是太客气了。
小说家笔下虚构的人物如果写得精神焕发,举手、投足、瞪眼之间让你像照镜子般觉得可惊、可怕或可爱,这个人物就从虚入实,成为文化传统不可磨灭的一部分,最好的例子莫如鲁迅的阿Q。反过来说,传记作者虽然拿出真名实姓的人物,但如果笔下除了幻想就是假想,那么作品必然有虚无实,他也不过是戴着面具的小说家而已。
我写这本书的目的,是探讨能否以公允的态度重估五四时代的女性,能否从她们的角度平实地看她们面对的世界。书中主角都和五四时期的文化名人有婚姻或恋爱关系,那么我自己是否也在玩“文以人传”的游戏呢?希望不是。选择这些主角,原因是她们的生平有可信的材料作为依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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