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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林徽音的抉择

1922年,浙江省一份推动新文化潮流的杂志《浙江潮》刊登了一封离婚公开信,署名的是个叫徐志摩的年轻人。信中大力反对旧式婚姻,指出经由父母之命而成婚,男女双方缺乏感情基础,是极不合理的安排,要求“自由之偿还自由”,认为做父母的如果真的爱子女,就应该听从他们自由离婚。这论调正好反映当时新文化运动掀起的一个巨浪。

20世纪20年代是中国青年人“揭竿起义”,摆脱种种传统约制的高峰期,而传统婚姻制度则是他们集中火力猛攻的焦点。徐志摩高调宣告离婚的种子是新文化运动提倡的自由恋爱主义,是个社会大潮流。据他的第一任妻子张幼仪回忆,他还在北京大学念书的时候,就曾经忽然在家里对她宣告:“我要做中国头一个离婚的人!”

不过,从理论上对传统式的婚姻不满,到采取决绝的行动抛妻不顾,中间总有个过程,也总有触发他采取行动的引子。就徐志摩而言,引子是个只有十六岁的“新女性”,名叫林徽音。

林家长女

说林徽音是新女性,她本人可能会提出异议。她在给好友胡适的信中曾这样说:“我的教育是旧的,我变不出什么新的人来。”

即使这样,她却是中国20世纪历史上大家公认的新女性。由此可见,要想用一刀切的方式定下新和旧的界线,实在是不可能的。

林徽音1904年生于杭州。林家本来是仕宦世家,但和一些思想先进的清末官员一样,在19世纪末蜕变为一个中国维新派知识分子家庭。林徽音的父亲林长民留学日本,也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林徽音在家中启蒙,八岁移居上海,入读小学,后来林长民在北洋政府任要职,举家迁居北京,林徽音进入教会学校培华女中,到了十五六岁,她的英语能力已经不弱了。

1920年,因为与军阀政府关系紧张,林长民被迫以欧游考察为名,离开中国,决定带长女徽音同行。他对子女的教育不分性别,一视同仁,从他向女儿说明的带她出国的原因可见一斑:

第一要汝多观览诸国事物,增长见识。第二要汝近我身边,能领悟我的胸次怀抱……第三要汝暂时离去家庭繁琐生活,得扩大眼光,养成将来改良社会的见解与能力。

看林长民的话,可知他对长女寄望甚深;但他言辞之间也透露了一点家庭问题。林氏虽是新派知识分子,但毕竟生于清末,社会风俗保留了很多旧习性,在男女关系与家庭关系方面尤其看得清楚。清末维新时期的思想,与传统家庭伦理其实并没有太大冲突,像林长民和他的好友梁启超那样的革新派人物,在婚姻方面依然沿袭固有的传统。林长民和林徽音的母亲结合,基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后感情一直欠佳,林徽音出生后,林长民另外娶了一房妻子,从此家宅不宁。林徽音自幼目睹父亲对母亲的冷待,又体验了生母和庶母之间摩擦的痛苦,连带她和庶母所出的弟妹相处也困难重重。所谓“家庭繁琐生活”,指的大概就是这种日复一日的、磨人的纷争。

追随父亲欧游是林徽音的人生转折点。当时五四运动刚开始不久,同辈女子大都还在痛苦地争取上学堂受教育的机会,有不少人甚至为此被逼得逃出家庭,才十六岁的她却已陪伴父亲游历欧洲,又留在英国念书,出国差不多一年半,际遇可说得天独厚。更何况林长民对女儿锐意栽培,带她进入英国文化界名人的社交圈子,让早慧的女儿接触著名的作家如哈代(Thomas Hardy)、福斯特(E. M. Forster)、威尔斯(H. G. Wells)等人。这样的阅历,让林徽音后来回国踏足文化圈,处处表现出胜人一筹的眼界和气度。

留学英伦的际遇,让林徽音很早就选定了未来的路向。林氏父女在伦敦贷屋而居,房东是个英国女建筑师(另有一说,林徽音在英国圣玛丽学院一位同学的家长是建筑师),她耳濡目染,当时就立下将来要修读建筑学的志愿。

也因为留居英伦的关系,她通过父亲的圈子在伦敦认识了比她年长八岁的徐志摩;徐志摩对她一见倾心,终于演出抛妻弃子的一幕。

君子好逑

现实世界跟讲故事不一样,总不会干净利落,线条明朗。虽然触发徐志摩离婚的是林徽音,但她在徐志摩公告离婚时,已经离开英国了。

本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常有的事,像林徽音这样才貌双全的女子,吸引的“君子”当然不限一个人。

林长民与梁启超同是维新派,早有交谊,因此林徽音在出国以前就认识了梁氏的长子思成,当时她只有十四岁。她回国后,两人往来逐渐密切,发现大家志趣相投,特别热爱中华建筑传统。等到徐志摩1922年10月回到中国,林徽音与梁思成已是双方父母默认、文化圈子公认的一对了。

徐志摩回国后,没有放弃对林徽音的追求。她与梁思成相识在先,在伦敦时也很快觉察到徐志摩热切的追求,她既不抱独身主义,要在追求者之中挑适合做终身伴侣的人选,再自然不过了。处于梁思成与徐志摩之间,对于为什么拒绝后者,她中年时代曾有睿智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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