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悲伤的黑眼睛和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她的彬彬有礼就像一位居高临下的公主”。她十分害羞,讨厌拍照。她曾告诉圣约翰岛的朋友们,当和她那著名的父亲一起出现在公众场合时,她很讨厌照相机对着她闪个不停。对一个如此珍视隐私的人来说,圣约翰岛堪称完美。
因加·希利维尔塔后来和托妮成为朋友,她回忆道:“托妮非常温柔,非常端庄。托妮特别听话,后来她才开始叛逆。”姬蒂很依赖她,经常把她当作使女,叫她去拿烟。托妮总是跟在她妈妈后面收拾东西,到了青春期,她不可避免地开始和她妈妈吵架。西丝·芙兰克回忆说:“托妮和她的母亲总是吵个不停。”
圣约翰岛的一位邻居回忆说:“奥本海默不太关注托妮。他对她很好,但就是不太在意她,就像她是别人家的孩子一样。”不过,另一位邻居史蒂夫·爱德华兹认为奥本海默“对他的女儿非常关心……你能看出来他为托妮感到骄傲”。到17岁时,托妮给大多数人的印象是非常聪明,同时又矜持、敏感和温柔,就像一个出身老派家庭的女孩。有一段时间,伊万的儿子、出生于俄罗斯的亚历山大·亚丹追求她。“亚历山大非常迷恋托妮。”西丝·芙兰克回忆道。但当托妮真的开始对亚历山大感兴趣时,奥本海默进行了阻拦,他坚持认为亚历山大对她来说年纪太大了。
与亚丹一家的友谊让托妮决定认真学习俄语。她和她父亲一样有语言天赋,虽然她大学主修法语,但是当她从欧柏林学院毕业时,她已经能够说意大利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和俄语,她还用这些语言来写日记。
奥本海默、姬蒂和托妮都是航海能手,岛民称他们这些喜欢帆船胜过汽艇的人为“破布族”。他们出海一次要航行三四天。一天日落时分,奥本海默独自驾船驶入克鲁兹湾的小码头,他戴的旧草帽帽檐拉得很低,遮住了额头,因此没看清港口里另一艘船船头的宽度,结果撞了上去,把自己的桅杆撞断了。幸运的是无人受伤,但从那以后,“进港时要抬高帽檐”成了他们家的一个笑话。
奥本海默的生活很悠闲,他白天航行,晚上招待岛上形形色色的朋友。在鹰巢湾这样简陋的条件下生活也会遇到危险,有一天,奥本海默独自往灯笼里倒煤油时,一只黄蜂叮了他的手,他吓了一跳,手中的油罐掉在砖地上摔碎了,一块破碎的陶片像匕首一样刺进了他的右脚。奥本海默自己取出了碎片,但当他一瘸一拐地走到海里洗去血迹时,他意识到自己的大脚趾已经动不了了。那时他的小帆船已经装好了帆,就停靠在海滩上,于是他决定驾船到克鲁兹湾的诊所去。在给他做检查时,医生发现碎陶片直接划断了他脚上的肌腱,因为肌腱不能正常连接,它缩回到了小腿。医生拉出肌腱,拽着它缝回原位,整个过程中奥本海默一直在默默忍耐。“你疯了吧,”医生责备他说,“居然横渡海湾……算你走运没有失去整只脚。”
在上午的帆船航行或海滩散步后,奥本海默会邀请他碰到的人过来喝一杯。他仍然会端上马丁尼酒,但这酒对他好像没什么影响。“我从没见奥本海默喝醉。”多丽丝·亚丹回忆道。酒经常会喝到晚餐时分,奥本海默会在晚餐上背诵诗歌,他会低声朗诵济慈、雪莱、拜伦的诗,有时还有莎士比亚的作品。他很喜欢《奥德赛》,还能背诵大段的内容。他已经成为一位生活俭朴的哲人王,那些爱戴他的追随者可谓三教九流,有外国侨民、退休人士、“披头族”和原住民。尽管奥本海默总是有意显得超凡脱俗,但他很适应这些人的海岛生活。在圣约翰岛上,这位“原子弹之父”似乎找到了躲避自己心魔的庇护所。
“刮擦乐队”主要指维尔京群岛上演奏传统音乐的乐队,这种传统音乐的风格结合了非洲和西方音乐,是本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刮擦”本意是演奏任何手头有的或自己制作的乐器,所以乐队的乐器可谓五花八门。——译者注
卡利普索是一种非洲-加勒比地区的音乐风格,它的特点是富有节奏感和和声唱法。——译者注
克里奥尔(Creole)最初是指在殖民地土地上出生并成长的具有欧洲血统的人(如具有欧洲血统的所有西印度群岛人),后用来指以上地区的本族人,再后来指他们使用的语言。——译者注
钢鼓乐队是以钢鼓为主,加上其他节奏性乐器组成的打击乐队,流行于加勒比海各国和南美洲圭亚那、苏里南、委内瑞拉等国。一开始的钢鼓是用汽油桶加工而成,分成不同的音区。——译者注
哲人王(Philosopher King)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的一种统治者,他既爱智慧又有智慧,并且愿意过简朴的生活。——译者注
披头族(beatnik)用于描述“垮掉的一代”的参与者,“垮掉的一代”是出现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反对既有主流社会规范的社会和文学风潮。——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