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把自己的产品开放给其他硬件或软件,你就必须放弃一些愿景。
回顾过去,不同时期的硅谷有着不同的典范公司。有很长一段时间,硅谷之星是惠普。然后进入半导体时代,仙童和英特尔脱颖而出。我认为,苹果有一段时间非常耀眼,但后来光芒也逐渐暗淡。而今天,我认为最棒的公司就是苹果和谷歌,苹果比谷歌更强一点儿。我觉得苹果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公司已经发展了一段时间,但仍然处于科技变革的最前沿。
攻击微软非常容易。很显然,他们已经丧失了行业统治地位,变得比较无足轻重。但我仍然很欣赏他们过去的成绩,也了解其中的艰辛。他们非常擅长商业运作,但在产品方面进取心不足,他们本来可以做得更好。比尔喜欢把自己说成一个搞产品的人,但他真不是。他是个生意人。对他来说,做成生意比打造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终成为世界首富,如果这是他的目标,那么他得偿所愿了。但赚钱从来不是我的目标,而且我很想知道,这真的是他的终极目标吗?他建立了一家了不起的公司,我对此非常钦佩,我也很喜欢和他一起工作。他很聪明,也很有幽默感。但微软的DNA中从来没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甚至,就算把Mac摆在他们面前,他们也复制不来。他们根本就不懂其中的精髓。
对于像IBM或微软这样的公司为什么会衰退,我有自己的理论。公司发展得很好,不断创新,在某些领域成为垄断者,或者接近垄断地位,这时,产品的品质就变得没那么重要了。公司开始重视出色的销售大师,因为他们才是能够推动营收的人,而不是产品工程师和设计师。最终,销售人员成了公司的管理者。IBM的约翰·阿克斯就是个出色的销售人员,头脑聪明,口才极好,但他对产品一窍不通。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施乐公司。当销售人员管理公司时,产品人员就不受重视了,很多人会选择离开。斯卡利加入苹果后,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这是我的错;鲍尔默接管微软的时候,发生了同样的事情。苹果很幸运,东山再起了。至于微软,我认为只要鲍尔默还掌舵,微软就不会有任何改变。
我讨厌追求一夜暴富的人以“企业家”自居。他们真实的想法就是在创业后找机会把公司卖掉或上市,借机捞上一笔。他们不愿意耗费心血建立一个真正的公司,而这才是做企业最难的环节。打造长青企业才是真的有所贡献,才能为前人留下的遗产添砖加瓦。建立在一两代人之后仍会屹立不倒的公司,这就是迪士尼、休利特、帕卡德及英特尔的创始人所做的。他们打造了传世的公司,而不仅仅是为了赚钱。这就是我对苹果的期望。
我不觉得我对别人很苛刻。如果他们工作没做好,我就会当面告诉他们。诚实是我的责任。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而且我通常也都是对的。这就是我努力打造的文化。我们彼此之间完全坦诚,不加掩饰,任何人都可以告诉我他们觉得我在胡说八道,我也可以对他们说同样的话。我们有过一些激烈的争论,对彼此大吼大叫,而我觉得这是最美好的时光。我会直言不讳地说:“罗恩,那家零售店看起来狗屁不是。”也会当着负责人的面说:“我的天哪,这个产品的工程设计搞砸了。”这就是我们共事应有的责任:必须绝对诚实。也许世界上存在着更好的方式,大家都像在绅士俱乐部一样,打着领带,西装笔挺,委婉客气,但我不会这一套,我只是来自加州的中产阶级而已。
我有时很严厉,也许没必要这么严厉吧。我还记得里德6岁的时候,那天我刚刚解雇了一个人,我回到家后,看着里德,就想,那个人也要回家告诉家人和年幼的儿子自己失业了,他一定非常难过。这很不好受,但总得有人来当坏人。我想,确保团队优秀一直是我的任务,如果我不做,就没有人会去做。
你必须不断推陈出新。迪伦本来可以一辈子唱抗议歌曲,这样也能赚很多钱,但他没有在原地踏步,而是不断前进。1965年,他开始在民谣中融入电子乐元素,很多歌迷因此离开了他。1966年的欧洲巡演是他的巅峰。他先是上台演奏原声吉他,观众们都很喜欢。然后他带着The Band乐队出场,进行电吉他表演,观众席上传出了嘘声和喝倒彩的声音。就在他要唱《像一块滚石》的时候,甚至有观众大骂:“犹大!叛徒!”接着,迪伦说:“给我大声弹!”伙伴们照做了。披头士乐队也是如此。他们不断发展,不断前进,不断完善他们的艺术。这也是我一直试图做的事情——前行不辍。否则,正如迪伦所说,如果不是忙着生活,那就是在为死亡忙活。
我的动力是什么?我想大多数有创造力的人,都想对前人的贡献表示感谢。我所使用的语言或数学不是我发明的,我吃的东西基本不是自己做的,穿的衣服就更不用说了。我所拥有的一切都依赖于人类的其他成员,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取得的。我们很多人都想回馈社会,为全人类做出一点儿贡献。我们要用自己所知的唯一方式进行自我表达——我们不能像鲍勃·迪伦那样写歌,也不能像汤姆·斯托帕德(Tom Stoppard)那样写剧本,那我们就努力用自己所拥有的才能来表达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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