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只是觉得闹着好玩。
其实他们本身对你也怕得很。毕竟,你是一个连环命案的嫌疑人。
在你租的房子附近,好几个地方都贴了你的照片。有些人来人往的巷子里,一整排地贴着打印纸,配图配文字。
其实在香港的时候,我就看见了。在那条亮着昏黄路灯、飘着旧报纸的旺角街巷里,你把手机放远一些,给自己拍了照片。站着的,蹲着的,各个姿势。
最近本地一些社区论坛里转了不少关于你的帖子。我想,那些帖子也是你自己发出来的。
几年来,你一直没有停止表演。虽说是表演,个中体会却是真的。
你把自己逼到绝地,好亲身体会绝地的感觉。
你也想亲身体会被人凌辱强暴的感觉,想亲身体会作为一个站街女的感觉,也想亲身体会为了获得一个小小剧场的表演机会,要如何地拼命争斗,如何地不择手段,如何地出卖一切。你想亲身体会那种挣扎求存的生活。你也想体会那种一夜又一夜被困在无尽的黑暗和饥饿的房间里的感觉。
三年前,你千方百计地把自己扮演成涂媛,其后也一直带着这个身份生活。你让自己确实地亲身体会着这个身份的生活。我想,这超出了你所扮演的那个人的要求。
我们还是把话说回来吧,说回你为什么能扮演成功的问题,也就是那个质证点。
你在完成“反向伪装”的表演后,只需要等待警察找到一个质证点,因为那是身份识别的铁证。
我听说,前年你到公安局换领二代身份证了。三年前,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指纹信息立法。次年开始推行的时候,你就去做了办理。
从那天起,你在全国公安系统留下了你身份认证的指纹。
而在那之前的人生里,你有没有在其他地方留下过身份指纹,你自己也记不太清了。你知道警察短时间里也不好查。
但为安全起见,你还是设法引导警察尽快找到了那个质证点,也就是你在参加中考时留下的报名指纹。
算一算,那是十三年前的事了吧。
那一年,当地教育部门搞了一回创新,要求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先录个指纹,指纹还要印在准考证上。
我听说近几年有些地方的高考报名,为了防止代考也开始录指纹。但在中考时贯彻落实这个要求还真是先行先试了。
总之,这事就没头没脑地办了一年。十几年后回过头问,可能也没多少人记得。但对你来说,应该印象深刻。
为了引导警察去找这枚指纹,你把自己在上海的公寓搬空,同样把在温州的老家搬空,好让那些疑心重的警察一想就联系起来。
你把当年中考的报考说明夹在一堆初中课本里。准考证你想了想还是拿走了,不然显得太明显,反正警察会自行查档案。
也是为了混淆视线,你故意把那些初中课本搬到了楼下的柴房,给警察营造一种你想匿藏什么的假象。
当然,某种意义上也是匿藏。
你戴上指纹套,把那些书报课本都翻了一遍。我想,那个指纹套是你在你所扮演的人的中考准考证上复刻的。当你一本本翻开那些课本时,应该带着极其复杂的心情吧。
你在上海租住的公寓里,没有戴着指纹套留指纹,因为基于“反向伪装”的策略,没有这样做的必要。但在温州的家里有必要,在那些课本上也有必要。
因为在那个家里,以及那些初中课本上,理应留有那个人的大量指纹。她曾在那里住过很久,理应每天拿起那些课本。
但事实上,那个人没有触摸过那个家里的任何一件东西,也从来没有翻开过那里的任何一本课本。她没有留下过一个指纹。
我前面也说过,你妹妹其实从来没有在那个家居住过。
那些纸张泛黄的书报课本,无论高中还是初中,其实每一本都是你的。
无论如何,警察在写着涂媛的名字的初中课本上找到了属于你的大量指纹。最后通过调阅教育部门的档案,也找到了属于你的那枚指纹。
你的身份被证明无疑。
所以我知道,刚才我说你妹妹夺取了你的身份时,你为什么会情绪激动。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前面我也说过,简单地说,你就是涂姝,而你在假扮你的妹妹涂媛。
但这个说法只是为了图方便,其实不准确。
准确地说,在那些初中课本上,以及十三年前你在中考准考证上留下的名字,也包括两年前你换领身份证,如今在用的名字,才是你真正的名字。
你的名字叫涂媛。
三年前,你的表演之所以能够完成,假扮的身份之所以能够得到警察的证明,是因为那不是假扮,你本来的身份就是涂媛。
如果真要说假扮,你从十三年前起就已经在假扮。只不过在更长的时光里,你所扮演的人不是妹妹涂媛,而是姐姐涂姝。
你确实从来没有来过你现在身处的这个地方。当你作为涂媛的时候,这一点无须伪装。不过我说的这里,并不是指三年前的犯罪现场,而是指二十年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