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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巴黎

一八九七年四月二日深夜

自从我着手写这部日记,我就再也没光顾过餐馆。今晚我无论如何也要给自己提提神,所以决定去一个地方,管保我在那儿撞见的任何人都已经醉得即便我认得出他,他也认不得我。这个地方便是离这儿不远的英国人街上的眼镜老爹夜总会。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在大门上方悬挂着一副巨大的夹鼻眼镜。谁也不知道它被挂在那里的时间和缘由。

除了就餐,在眼镜老爹夜总会里还可以啃个把奶酪块。它们是店主以几近白送的价格供应的,因为吃后会口渴。除此之外,那里的活动就是喝酒和唱歌——也就是由本店的“艺术家”,“苦艾酒”菲菲、阿尔芒·勒盖拉德和加斯东·特鲁斯帕泰献唱。夜总会的第一间屋子像一道走廊,被一道锌制的柜台沿着长边划去一半。老板和老板娘就在那里,还有他们的孩子,在客人的污言秽语和哄堂大笑的陪伴中入睡。冲着柜台的那堵墙边放着一张破旧的桌子,专供已经一杯酒下肚的客人歇息用。在柜台后的搁板上,陈列着最迷人的烈酒,囊括了在巴黎所能找到的各式烈酒。但地道的客人会去里头那间屋子。那里有两张餐桌,醉倒的人围坐在餐桌周围,倚靠在别人的肩头呼呼大睡。四壁上留存着客人们的回忆,几乎是清一色的下流图画。

今晚,我坐在一位专注地抿着一大杯苦艾酒的女士身旁。我想我认得她,她曾经为著名杂志绘制插图,后来或许是因为患上了肺结核,得知自己时日无多,所以逐渐自暴自弃。如今,她为客人们提供绘制肖像的服务,作为交换,客人们请她喝一杯,不过她的手已经不太听使唤了。如果走运的话,她不会因肺结核而死,而是会在那之前的某个夜晚,以跌入比埃夫勒河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和她聊了聊(这十来天我活得如此见不得人,以至于和女人交谈都能让我感到宽慰),每请她喝一杯苦艾酒,我自己也免不了干一杯。

于是,我这会儿提笔写日记时已经视线模糊,头脑发昏:这是让记忆稀少而残缺的最理想状态。

我唯一有印象的是,初到巴黎时我忐忑不安,这是自然的(归根到底,我被流放了),但这座城市打动了我,使我决定在这里度过余生。

我不清楚自己需要靠随身携带的那笔钱支撑多久,所以在比埃夫勒河流经的城区找了一家旅店租了一个房间。所幸我还住得起单人房,因为在那种简陋的旅店里,一间房里往往挤着十五张草褥子,而不少那样的房间连窗户也没有。家具是从别人搬家时丢弃的废物堆里捡来的,床单生了虫,一只锌盆用于洗漱,一只小桶用于盛尿,连椅子也没有,更不用说肥皂和毛巾了。墙上钉着一块告示板,勒令房客把钥匙留在门外的锁孔上,显然是为了给警察节省时间。警察经常突击搜查,揪住熟睡的房客的头发,将他们的脑袋拎到提灯前好好打量,然后丢下不相干的人,把要抓的人拖下楼。偶尔遇到敢于反抗的被抓捕者,他们还会自觉地将其痛扁一顿后再带走。

至于一日三餐,我在小桥街上寻了一家很便宜的小酒馆:被中央菜市场的肉铺老板丢进垃圾堆的所有变质的肉——肥的部分发绿,瘦的部分发黑——在清晨被捡了回来,清洗一番后被抹上大把的盐和胡椒粉,然后泡在醋里,等天气好的时候挂在院子最深处风干四十八个小时,就可以上桌招徕食客了。菜价平易可亲,吃了包管得痢疾。

凭我在都灵养成的习惯和吃惯了的巴勒莫大餐,如果我没有马上从比安科骑士指使我投靠的人那里领到头几笔报酬,我可能活不过几周,这是后话了。而在当时,我已经能去得起于歇特街上的诺布洛餐馆了。它有一间宽敞的大厅,通向一座古老的庭院,食客们需要自备面包。入口处摆着一张收银台,由女主人和她的三个女儿负责打理:记下客人点的上等菜肴、牛排、奶酪和果酱,或分发核桃烤梨。只有点了至少半升酒的客人才获准进入收银台后面的大厅,他们是工匠、穷困潦倒的艺术家和抄写员。

……我陶醉于那番景象,出神地看着各阶层的人从我身边走过……

经过收银台,进入厨房,可以看到一只硕大的炉子上正在烹制以羊肉、兔肉或牛肉为原料的肉末西红柿酱,或是豌豆泥、红豆汤。店里不提供任何服务:必须自己找餐盘和餐具,然后去厨师面前排队等候。就这样,客人们端着各自的餐盘,相互推搡着在店里行走,期待能最终在巨大的客饭席边坐下来。两个苏的肉汤,四个苏的牛肉,外加花十个生丁从别处买来的面包,这样就可以用四十生丁填饱肚子。我觉得整餐饭非常可口。此外我注意到,一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因为自甘下流的恶趣味,也会光顾这家餐馆。

然而,就是在去得起诺布洛餐馆以前,我也从未对最初几周地狱般的生活后悔过:我结交了一些有用的人,熟悉了我今后必须能在其中得心应手的生存环境。我一面偷听人们在街头巷尾的谈话,一面在巴黎四处探索陌生的街道,像拉普街,它彻底成了一个废铁堆,无论是工匠还是普通住户,抑或是从事见不得人的勾当的家伙,都能从中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如撬锁工具或伪造的钥匙,甚至还有可以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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