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的作品。”阿莉西亚·弗拉米斯如是写道。
没过五分钟,我们已身处那条通往皮埃尔·于热的装置的公园小径。据皮姆刚做的介绍,这是个难以被归类的法国艺术家。不管怎样,这家伙打从一开始就在围绕现实与虚构间紧密而朦胧的关系发问,也疯狂热爱着那些醉心于艺术表现游戏的人。他崇拜达达主义、佩雷克与路易松·博贝特(最后这位最奇怪,是个被他视为达达主义者的著名自行车手),事实上,他能为任何让他听着像是放肆想象抑或拥有无尽创造力的东西倾倒。他喜欢将真实化为幻象,幻象变为真实,虚实莫辨。皮姆道,于热已有十年时间未曾在美术馆或画廊的框架中工作,他躲避着一切常规,而他的艺术风格时而会让人想起比利时人莫里斯·梅特林克。
这个名字的出现令我十分惊讶,我已有几十年不曾听人提起过他。我恰好有段时间深度研究过梅特林克,这位作家写过不少有关自然界的哲理散文:《蜜蜂的生活》《花的智慧》《白蚁的生活》。在明显的日耳曼文化的影响下,这位比利时人懂得在书中营造出一种充斥着不可见的力量的阴郁气氛。巴斯克电影人维克多·艾里斯正是从《蜜蜂的生活》的某段开头找到了他备受赞誉的电影《蜂巢的幽灵》的片名。我甚至也就某些电影名称与昆虫间的奥妙关系写过篇长文。
别有深意的是,皮姆道,在于热此前的装置中,虽则艺术家竭力表现的是各种社会学问题,但最后更显突出的却是那些曾被梅特林克在当时表述过的晦暗无形的力。对我们屡见不鲜的潜伏在水雾与烟云中的能量,于热总是心有戚戚。
最后这句批注让我自问,我有多少次在我的小说中征引起烟的肖像、雾的诗意。我的某些虚构就扎根于雾云密布之地。最吸引我的还属烟霭,我从来没想过多分析这后面的原因。
我较不感兴趣的是云,许因它看着不那么难以捉摸,也或者已有太多人书写过它。实际上,一位巴塞罗那老友已经穷尽了“云”这个主题。某日,在影院,他坐我边上,看着奥托·普雷明格的一部影片中从华盛顿国会大厦后方穿过的白色的薄云。他道尽一切的那句话是这么说的:
“下面这数据没什么用,但也不容忽视:早在三十多年前这云彩就从那儿穿过了。”
我从没见过有谁如此专注于过往亿万无用数据中的一个;从没见过有谁像那天我的朋友那样,静如止水,纹丝不动,实实在在地“云里雾里”。自那时起,云极少出现在我的书中,概因我怕人们在读到它时痴滞于此,概因我怕人们察觉我想让他们痴滞于此。
那雾呢?它却是世间最让我沉醉的物事之一。我常觉得,在它,在雾中,自有一切;奇怪的是,在我初次前往伦敦时一次都没见到它,以至于到今天我都没能走出那份失望。而烟呢,不那么美,也不那么神秘,却同样吸引着我,尽管我也道不清个中缘由,即便有几次,我自觉猜中了一二:我记得,我父亲从未眼红过我们白日衣绣的隔壁邻居,却尤其羡慕他家烟囱冒出的青烟;我总觉得,从这户讨厌的邻人出发,也许就能发现,我为什么老对烟霭——至少是作为文学素材——这么感兴趣。
当我们沿一条泥泞的小路走近那公园转角,即于热令人难以置信也难以忘怀的装置“未耕”(Untilled)的所在地,我首先看到的是烟。待垦,待翻,待犁之地?初谒此处,一个让我心潮难平的地方,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它的绝顶怪异。谁都没法在面对它时无动于衷,且立刻就会意识到这是整个文献展最重要的空间之一。
连雷蒙·鲁塞尔都无法将这极端诡奇的气氛完善分毫。诚然,于热刚在一次访谈中援引过这位作家,称,他不确定下面这句句子是不是有人伪撰的:“最好的旅行目的地莫过于自己的房间。”(确属伪撰,却谈不上全盘造假;我,作为一个不才的鲁塞尔专家,在此斗胆裁断,原句比这长得多,意思上也有细微的差别:鲁塞尔说的是,他曾做过两次环球旅行,可即便如此,他发现无论哪段旅程都没能给他的书提供哪怕一丁点的素材,既然创造性的想象在他的作品里扮演了如此重要的角色,他觉得有理由着重提一提这点。)
于热在那儿,在卡哨尔公园边界上搭建的,是个生产腐殖土用的堆粪场。这不是我自行查得的,而是通过皮姆,因为我对何谓腐殖土只是知之皮毛。要到晚上回了草堂我才获取了更多信息——表面上在那儿制作的腐殖质是什么——也顺便解开了其他一些令我疑惑的问题。这位法国艺术家将一片法式花园,换句话说,公园中的一处规整的自然景观,改造成了某种正处于建造/毁灭中的空间,一个在时序中悬置的过程,内含各种有生命与无生命的元素。最惹眼的是在该处闲逛的同属作品一部分的两条狗。其中之一(一条腿被涂成玫瑰色的那条)特别有名,在出任着当时欧洲最富盛名的狗的同时,也成了第十三届文献展的一个标志性符号。
还记得我对那怪奇之地的第一反应是——作为我诸多荒诞想法之一——它是特地为我,或是像我这样的人创造的,透过腐殖质的刺鼻气味促进我们思考,思考西方世界致命的倦怠,思考我们已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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