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大约二十五岁,身高一米六八,体重五十八公斤,身上没有任何伤疤。紫外线在身上留下的痕迹表明,她曾穿着两片式泳衣,戴着墨镜,穿着沙滩凉鞋。受害者不抽烟,没有生过孩子,也未曾流过产。人们猜测,她应该是个干净整洁的人,对自己的外表并不过分在意。她没有任何佩戴首饰的迹象,凶手没有从她身上抢走任何首饰,也没有涂指甲油,甚至没有任何化妆的迹象。她最后一顿饭是在死前六小时吃的,包括肉、土豆以及草莓,还喝了不少牛奶。
她的尸体在淤泥里待了十几个小时才被发现。在这些调查结果中,有两条线索引起了查案人员的注意。没有任何报告对这两条线索提出合理解释,尤其是对第一条线索。首先,受害者被发现躺在翻斗里时,身上都是淤泥。
淤泥的出现是个令人惊讶的事实。尸体出现在翻斗里时,挖掘工作还没有开始。翻斗当时已经开始沉入运河的水中,但并未触底,无法翻起任何淤泥。这样的结论令人难以置信,但人们只能推测,凶手是先把尸体放进翻斗,然后再把淤泥放进去的。这举动又是出于什么动机呢?马雷特中尉没有做出任何推论,只是再三提到了这一细节。仔细来看,这个场景显得十分怪异。卡米尔尝试重现这个场景,把所有可能性都想了一遍,最终只能得出,凶手应该做了一些奇怪的事情。把尸体放进翻斗以后(报告显示,翻斗距离地面高度不超过一米三),他应该从运河里取出了一些淤泥(在这一点上,分析结果明确显示,这些淤泥来自同一条运河),然后将之扔到了尸体上面。根据淤泥的数量,我们可以推测,如果他用的是水桶或者别的类似器具,那他应该在运河里取了好几次淤泥。查案人员无法确定这一举动的意义。
卡米尔感到脊背传来一阵奇怪的刺痛。显然,这是个令人不安的细节。任何正常逻辑都不可能引发这样的行为,除非是为了还原一本书的细节……
第二条线索就是路易在摘要中指出的,受害者身上留下的印记。它看起来像块胎记,如同在很多尸体上会出现的东西一样。初步调查结果也确实是这样记录的,查案程序进行得很快,只包含了几张现场照片,惯常的地形测量,以及惯例措施。真正的尸检是在太平间进行的。尸检报告显示,这实际上是块假胎记。它的直径大概五厘米,颜色为棕色,是用常见的丙烯颜料一笔一画仔细画出来的。形状隐约像个动物,查案人员根据直觉猜测,一会儿觉得它像头猪,一会儿又觉得像条狗。他们甚至找到一位知识渊博的动物学家来参与调查,他认为画的是一头非洲疣猪。这个记号上涂了一层亚光清漆,这是一种以促进干燥的酸性物质为基础的颜料,常常用在艺术绘画中。卡米尔仔细分析了这个事实。他以前用丙烯颜料作画时,就曾经用过这种清漆。后来,他转而改用油性颜料,但还是经常想起它的乙醚味道。这气味令人头晕,很难说是好闻还是难闻,如果长期使用,人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头疼。在卡米尔看来,这个举动只能说明一件事,凶手希望保留这个记号,即便尸体泡在水和淤泥里,这个记号也无法被擦除。
当时,警方在失踪人口档案中进行了搜索,没有得出任何结论。体貌特征也发给了所有可能提供信息的部门,依然一无所获。受害者的身份一直没能被证实,尽管在马雷特中尉的领导下,人们进行了仔细的搜索,但所有从线索出发的搜索都没有得出任何结果。颜料和清漆都太常见了,无法成为可能的突破点。另外,如此大量的淤泥是如何出现的,也是一个未解之谜。因为证据不足,所以此案成了未决悬案。
4
“见鬼!这个东西怎么念?”勒冈眯着眼睛看着两个名字说道。舍瓦尔和瓦勒。
卡米尔没有评论。他打开《罗丝安娜》这本书,读道:
“第二十三页:‘死者是被勒死的。’马丁·贝克陷入了沉思。他看了一系列照片:船闸、挖掘船、出现在画面前端的翻斗、躺在防波堤上的尸体以及停尸房里的尸体……他仿佛看到这名女子就躺在他面前,就像照片所呈现的那样。身高一米六六,一双灰蓝色眼睛,一头浅棕色头发。牙齿健康,基本没有手术伤疤或者其他特别的标记,除了左边大腿内侧有一块胎记,离腹股沟大概三点七五厘米。这个棕色胎记的大小大致相当于一个十欧尔硬币,轮廓不太规则,看起来像一头猪的外形。”
“好吧……”勒冈开口说道。她吃的最后一顿饭,”卡米尔继续读道,“是在死前三到五小时之间。她吃了肉、土豆、草莓和牛奶……还有这里:这是一名女性。他们把她平放在运河岸边的一块篷布上。桥上的人……不,这段跳过去,等一下,是在这里:她赤身裸体,没有佩戴任何首饰。她的皮肤被晒黑了,通过观察浅色的皮肤,可以推测她曾经穿着比基尼晒了日光浴。她的髋部十分宽大,大腿也十分壮硕。”
5
路易和马勒瓦尔总结了乌尔克运河案的所有线索。调查之所以陷入死胡同,主要是由于无法鉴定这名女子的身份。他们查阅了所有可以查阅的资料,也把信息发给了国际数据库,费尽心思。卡米尔坐在办公室的尽头,想象着科布坐在屏幕后的身影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