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的座位上,等到了刘森的学校,才看见他的回信:“不用接了,我走路回家。”
刘森已经十四岁了。学校离家不远,他并不需要爸爸每天开车接送,这是显而易见的,刘唯一直没想到。不去补习的日子,也许他更愿意跟同学一起走走,在繁忙的课业和爸爸中间,拥有一小段透气的时间。刘唯回到家,敲刘森的房门,把晚饭递给他,他说不想弄乱书桌,还是到餐桌上吃。父子俩面对面地吞掉两个大号汉堡。可乐放得太久,冰和碳酸气都化没了,不再凛冽,变成软绵绵的糖水。
刘唯没说赔钱的事,决心永远也不提,太丢脸了,自己以为早就搞定的事,原来会错了意。他遇到的女人跟他总是不同轨,从来没有搞懂过。从前他还很想懂,现在不想了,他知道界限就在那里,男人与女人,自己与他人,好像头顶着硬邦邦的车门做爱一样,总有个地方不太舒服,总是无法真正地、彻底地忘我。
林以文还是经常碰见。玲玲脸上的伤并没有留下明显的疤痕,医生总是把事情往坏处说。有一次,在补习班的门外,她问刘唯想不想下楼喝杯咖啡,他拒绝了,说喝多了晚上失眠,她就走开了。后来,他把刘森的课程调到别的日子,不会再碰上她们。上羽毛球课的时候,他们跟别的家长混在一起坐着,很少聊天,当然也不至于连个招呼都不打。玲玲换了新教练,不再跟刘森同组,听别的家长聊天时说起,上次玲玲受伤,俱乐部也赔了一笔钱。这种事,组织者多少都要负点连带责任,听说她妈妈的态度非常强势。
寒假快到了。有一天,刘唯下班回家,刚要拐进小区的门口,看见刘森和一个女生走在一起——除非晚上有课,他不再每天接儿子放学。那个女生和刘森穿一样的校服,刘森肩上挂着一只橙色的羽毛球包,不是他自己的东西,估计是那女孩的。或许,这就是他想学羽毛球的原因。两个人并排走着,两只手勾在一起,到了门口,刘森把球包还给对方,挥手道别,女孩脚步轻快地继续往前走。刘森没看见爸爸的车停在马路对面,刘唯也没打算盘问。他觉得最好不要立刻回家,以免引起刘森的担心,以为早恋被发现了。刘唯把座椅放平,用手机播放自己喜欢的音乐,年轻时候流行的歌,一首接着一首。当然他也有年轻时代,他也曾牵着女孩的手穿过树荫,这些都不值一提了。他意识到时间不再站在自己的这一边,在各种退缩和放弃的同时,他正在变老。此时他闭着眼睛,打算听完这首歌,最后一首,就回家去,今晚要给自己和儿子做一顿好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