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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性爱风俗

进。”古人认为艺术致精者亦具备通神的巫术性。此事即加以传播。《晋书.顾恺之传》中也载有此故事,并说是顾恺之有意为之。顾长康,名恺之,小字虎头,无锡人,东晋著名画家,谢安称赞他的画“有苍生来所无。”桓温为荆州刺史时就引他为大司马参军。如此名画家,在巫术盛行的晋代,施巫术于画,借以要挟所爱女子是有可能的。《晋书》所言是有起初民俗背景的。到唐代此巫术在敦煌就明显地发展到恋爱巫术中。在宋代仍有模仿巫术,是用寺庙中物土偶,来治疗男子的遗精或性衰竭阳萎等病的,据宋.洪迈《夷坚志》甲志卷十七说,宋代有一姓黄的行者,看见寺庙中有尊泥菩萨乳房垂于被外,便用手取抚爱,以后每到庙里来烧香,便来摸乳房,后来他便有幻觉,感到泥菩萨眼睛动起来,和他一起到屏内去做爱,自是日以为常,经月以后他便病了。庙里的老和尚暗地里偷看,跟着那位妇女上山,后来有一天,等到那个妇人又来时,便用手杖打她,她铿然扑地,泥菩萨成了碎土块,奇怪的是在土中得到一个泥儿胎,好像怀孕数月的娃娃,老和尚令黄某人把泥胎带回家,弄得屑末,和药以食,终于治好了性虚。这就是模仿巫术治病造作的故事,用来迷惑更多人。

在明代,有以模仿巫术来消除雨宵和求晴的。据明代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云:“雨久,以白纸剪妇人首,剪红绿纸衣之,以苕帚苗缚小帚,令携之,竿悬詹际,曰‘扫晴娘’。”这种“扫晴妨”和木偶相仿,巫术求晴,在清代,曹雪芹写的《红楼梦》第二十五回,也写了模仿巫术,说有个马道婆“问赵姨娘要了张纸,拿剪子铰了两个纸人儿,递与赵姨娘,教她把二人的年庚写在上面,又找了一张蓝纸,铰了五个青面鬼,叫她拼在一处,拿针钉了,我在家中作法,自有效验的。”。后来马道婆作法,果然有了“效验”,宝玉是“拿刀弄仗,寻死觅活的”,王熙凤则是“手持一把明晃晃的刀砍进园来,见鸡杀鸡,见犬杀犬,见了人,瞪着眼就要杀人。”这种模仿巫术的效验时间较长,“他二人之病,百般医治不效……看了三日光阴,那凤姐、宝玉躺在床上,连气息都微了。合家都说没了指望了。”巫术时间一过,他二人便好转。在现代,曹禺写的《原野》中,有个瞎老婆子,将一木偶象征她所憎恨的人,用针戳木偶,企图杀伤,也是模仿巫术之反映,可见,在中国,从古到今,模仿巫术在民间盛行,因此有漫长的演变史。

这种模仿巫术在外国也浒在英国,狄文协农民,烟筒里面挂一个猪心象征人心,插满了刺,认为能使仇人吃苦受罪。在法国,有人作蜡像,念咒语来害人,例如玛格列约丹所造的亨利第六蜡像很著名。在秘鲁,用破木做木偶人,以手指戳穿,据说可以伤害仇人。在印度,据说用泥土和仇人的指甲与头发作成泥人,写上仇人的姓名,然后再念咒语,并用针把泥人的以及刺穿,据说就可以伤仇人了。凡此种种,都说明这种同类相生死的巫术,在世界各国的流行。

第三种原则为反物律。即巫术中使用的物品对巫师欲反对的对象具有反感的性质,这种物品能用较高的来管治较低的魔力,人们带的护身物、护身符、避邪物、厌胜等都是其表现。这种巫术,一般也称为反抗巫术。

敦煌唐人的生活中是广泛的存在着这种反抗巫术的。敦煌唐人的反抗巫术,自然是汉魏南北朝时代的延续。我国古代广泛流传厌胜的风习,所谓“厌胜”,是指具有魔术力的物品,汉代以“威斗”来壮军威,《汉书·王莽传》云:“莽亲之南郊,铸作威斗。威斗者,以五石铜为之,若北斗,长二尺五寸,欲以厌胜众兵。”这就是说,把威斗这种具有魔力的物品在战前发给军队,作为吉祥物,避鬼物。魏晋南北朝的反抗巫术来看,它是敦煌唐人反抗巫术的前奏。反抗巫术自然在国外也流行,英国人便以福币、黑猫、吉祥豆葱等,作为避邪的护身物。

总之,以上所述巫术的三种原则,五种形态,概括了巫术的全貌。而敦煌唐人的奇异求爱法,便是在这种巫术的民俗背景下所反映出来的特殊的恋爱巫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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