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所有人类偏见中,种族偏见所占的比例很小。种族是一个晚近的概念,最多有一百年历史。大多数时候,偏见和迫害是基于其他的因素,往往是宗教。直至不久前,犹太人依旧主要由于其宗教信仰而遭到迫害,而非他们的种族。黑人被奴役也主要因为他们被当作一种经济资产,其背后的逻辑是宗教式的:他们生来就是异教徒,是挪亚(Noah)的儿子含(Ham)的后代,他们因受到挪亚的诅咒而“永世为奴”。把今天流行的种族概念应用于过去是一种时代上的误置。即使这个概念一度是适用的,但是不同种族间不断的通婚繁衍很快就使其界限变得模糊了。
那么为什么种族的概念会如此盛行呢?首先,由于信徒信仰的转变,人们对宗教的热情不如以往,也不再以宗教决定每个人的群体归属。并且,“种族”这个概念比较简洁明了,能够让人方便地通过可识别的标志分辨对象,并能够以此作为划分被厌恶的受害者的依据。人们虚构出来的“劣等种族”为偏见的合理化提供了看似无可争辩的理由。它以其标志性的生物决定论色彩,将人们从检视群体关系中复杂的经济、文化、政治、心理条件这一麻烦中解放出来。
相较于“种族”(race)而言,“族裔的”(ethnic)这一学术名词在大多数场合都更为恰当。“族裔的”指群体以不同比例所具有的各种特性,诸如样貌、国籍、文化、语言、宗教、意识形态等。与“种族”不同的是,“族裔”不暗含生物学上的同质性。在现实中,偏见的受害者们往往也并非生物学上同质的群体。当然,“族裔”概念也无法轻易涵盖职业、阶级、政治团体或性别等方面的特质——这些都是偏见多发的领域。
不幸的是,人类群体的词汇是匮乏的。除非社会科学能够为我们提供一套更好的分类法,在此之前我们就无法像我们所欲求的那样精确地讲话。但是,我们有可能避免因为错误地应用“种族”一词而产生的谬误。阿什利·蒙塔古(Ashley Montagu)坚称,“种族”是社会科学中的一个落后而带有恶意的名词。即使我们要使用这个词,也应该非常小心地,只在得到恰当限定的语境下使用它。在指代以任何形式的文化凝聚性为标志的群体时,我们都应该采用“族裔”一词。但有时我们也许会犯过度扩展已然很笼统的“族裔”一词含义的错误。
将偏见和歧视归咎于任何单一的因素,如经济剥削、社会结构、风气民俗、恐惧、进攻性、性别冲突等,都是严重的错误。我们将会看到,所有这些因素,以及其他许多因素都可能成为滋生偏见的温床。
我们的目的是要教导读者认识到偏见和歧视具有多种诱因。然而读者完全可能合情合理地提出这个问题:作者本人是否也会流露出心理偏见?他是否能在复杂的经济、文化、历史、场景因素中保持公正?他是否会出于职业习惯,强调学习、认知过程、人格组成等因素的影响?
的确,我相信只有在人格内核中,我们才能发现历史、文化、经济因素的作用。由于只有个体才能够感到敌意并实施歧视,所以除非习俗和风气以某种方式融入了个体的生活脉络,不然它们就无法发挥其能动性。然而“因果关联”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我们能够(并应该)认识到个体所持的态度背后,既有长期的社会文化原因,也有即时的诱因。尽管我将本书的论述重点置于心理层面的因素之上,我仍然尝试(尤其在第13章中)对不同层面上的因素给出一个平衡的观点。如果我在这番努力之后得到的结果仍然是片面的,那么我也希望批评家们能够指出这一缺陷。
尽管本书中的研究和解释主要基于美国的状况,但我相信我们对偏见的动力学分析是普遍有效的。诚然,偏见在不同国家的具体表现形式有着很大的差异:所选取的受害者不同;对与被歧视群体发生身体接触的态度不同;社会文化的指控与刻板印象也有所差异。但是,来自其他国家的证据表明,偏见背后的基本因素与关联因素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加德纳·墨菲(Gardner Murphy)通过对印度各群体之间紧张关系的调查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在著作《在人的脑海中》(In the Minds of Men )里,他详细说明了这些联系。美国国家机构所赞助的其他研究也同样支持这一观点。人类学方面的文献,无论是专注于巫术、宗族忠诚还是战争的,都表明这一点:尽管偏见的攻击对象与表达方式各有不同,但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偏见背后的动力学过程都是相同的。虽然这一指导性的假设貌似颇为稳固,但我们也不应该将其视作盖棺定论。未来的跨文化研究一定会揭示出各种偏见诱因的模式及其各自的权重在不同地区有着很大差异,也许人们还会发现偏见的其他重要诱因,以对目前的考量范围加以补充。
在本书的写作过程中,我主要考虑的是两类读者,他们都对这一主题极为感兴趣,其中一类是海内外大学里的学生,他们对人类行为的社会与心理基础怀有与日俱增的兴趣,想在改善群体关系方面寻求科学的指导。另一类读者包括社会中数量越来越多的关心这一话题的年长读者和普通读者,但他们对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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