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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把弗莱明的钱扔出窗外三十九天之后,弗格森用打字机录完了他书稿的最后几页。他原以为那一刻会体验到各种美妙的感受,但他只是在把最后五页纸和复写纸从打字机里抽出来时有一阵突如其来的喜悦,随后便烟消云散了,就连那种据说会一直拥有的美好感受也一样:他证明了自己有能力写完一本书,是个有始有终的人,不是那种意志薄弱的伪装者,只会做各种大梦但无法履行承诺,当然,这种人类品质远不止与写作有关,但是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弗格森除了一种疲惫的悲伤之外没有任何感觉,而到他在六点半下楼准备和薇薇安、丽莎在晚餐前喝一杯时,内心已经完全麻木了。

空虚 。他坐到沙发上喝下第一口红酒时这样想到,就是这个词,就像薇薇安说起她写完自己的书之后那种感觉时谈到的那种空地方 。不是独自站在一个没有家具的房间里那种意义上的空——而是心里被掏空了的那种空。对,就是这个,就像女人分娩之后被掏空那样掏空了。只是对弗格森而言生出来的孩子夭折了,这个婴儿永远不会改变、长大或学会如何走路,因为你写多久,书就在你的肚子里活多久,一旦从你身体里出来它们就没用了,死了。

这会持续多久?他问薇薇安,想知道这只是一种暂时性的危机,还是全面陷入忧郁症的开始,但薇薇安还没来得及回答,兴致勃勃的丽莎便插进来说,不太长,阿奇。也就一百多年。对吧,薇薇?

倒是有个速效解决法,薇薇安听到一百年这几个字后,微笑着说,开始写下一本书。

下一本?弗格森说。我现在已经筋疲力尽,都不知道还有没有力气再读 一本书了。

不过,薇薇安和丽莎还是举杯祝贺弗格森生出了他的婴孩,虽然对他来说可能已经死了,她们说,但对她俩来说,还活得好好的,简直活蹦乱跳,丽莎继续说道(虽然她一页都还没读),如果弗格森答应雇她做保姆,她愿意辞去她的法务工作。丽莎的幽默感就是这样——荒谬的幽默——不过通常还挺好笑的,因为她本人很滑稽,引得弗格森笑了。接着他联想到丽莎推着婴儿车里的死孩子在巴黎闲逛的场景,忍不住又笑起来。

第二天上午,弗格森和薇薇安步行去了拉斯帕伊大道上的邮局——国营PTT(邮件、电报和电话局)在当地的分局,这个缩写词用法语念出来是呸忒忒,三个字母从舌头上跳落的声音是那样悦耳,弗格森从没厌倦过重复它们。他们走进那座为法兰西共和国公民和所有其他在法国旅行或居住的人提供通信服务的坚固大厦,把弗格森的手稿副本用航空件寄往了伦敦。但这封信不是寄给艾奥书局的奥布雷·赫尔,而是一个名叫诺玛·斯泰尔丝的女人,她在薇薇安的英国出版社(泰晤士与哈德逊)做高级编辑,碰巧又和她在泰哈的年轻同事杰弗里·伯纳姆是朋友,而伯纳姆又碰巧是赫尔的密友。这就是薇薇安选择递交书稿的方式——通过朋友的介入,对方跟她保证说一定会立即开始看稿,然后把它转给伯纳姆,再由他转交赫尔。有必要这么复杂吗?薇薇安提出这个想法时,弗格森曾问过她,直接给赫尔寄去不是更快更简单吗?

更快,是的,薇薇安说,也更简单,但书稿被接受的可能性近乎为零,因为自荐稿 一般都会被扔进废稿堆 里——(对于外行的弗格森来说,这俩都是新词儿)——而且几乎总会被直接拒掉,没人会去细看。不,阿奇,在出书这件事儿上,弯路是更好的一条路,也是唯一一条路。

换而言之,弗格森说,就是那两个人得先喜欢我的书,然后才会递给那个意见真正算数的人。

恐怕是这样。好在那俩人不傻,我们可以信赖他们。但赫尔就难说了。不过,现在至少有百分之九十八的可能,他会读到你的书。

就这样,他们在1966年3月10号上午,来到了巴黎七区的呸忒忒分局排队,轮到他们后,弗格森惊讶地看着柜台后面那个小个子麻利地把包裹放到灰色的铁秤上称了一下,又急切地把邮票贴到棕色的大信封上,然后拿着他的橡皮图章,哐哐哐地往那些红红绿绿的邮票上盖戳,把玛丽安娜 [1] 的好几张脸几乎砸成毁容,弗格森突然想起《恶作剧》里的疯狂一幕——哈珀疯了似的见东西就往上面盖章,连海关官员的秃头顶也不放过——霎时间他心里充满了对于法国的一切事物的热爱,就连那些最愚蠢、最荒唐的东西也一样,就这样,好几个星期以来他第一次对自己说,生活在巴黎真是太美好了,而这美好中有很大一部分源自他认识了薇薇安,和她成了朋友。

航空件的邮费很高,算上保险和递件签收证明费用,总共要九十多法郎(将近二十美元,相当于他每周零花钱的四分之一),但当薇薇安伸手从包里拿钱给那位柜员时,弗格森抓住她的手腕,告诉她别拿了。

这次免了,他说,里面装的是我的死孩子,所以钱该由我来付。

但是,阿奇,很贵的啊……

我付,薇薇,在呸忒忒,我才是那个该付钱的人。

好吧,弗格森先生,那就请便。但现在你的书要飞到伦敦了,你得答应我你不会再想它了,除非有什么理由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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