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纽瓦克那间他已经完全没什么印象的公寓,接着是枫林镇那所他父母在他三岁时买下的房子,现在,六年之后,他们又要搬家了,要搬到镇子另一头一所更大的房子里。弗格森理解不了。他们现在住的房子就挺好的,对于一个三口之家来说已经足够了,为什么他父母不嫌麻烦,把所有东西打包之后,却只是搬到不远处?他们根本没必要这么做。如果说是搬到另一座城市或者另一个州还可以理解,就像大伯卢和大伯母米莉四年前搬去洛杉矶,或者像二伯阿诺德和二伯母琼三年前也搬到了加利福尼亚那样,可他们又不是搬到别的镇上,为什么要费事换房子呢?
因为他们换得起,他母亲说。他父亲的生意蒸蒸日上,他们现在有能力住得更气派一些了。气派 这个词让弗格森想到十八世纪的欧洲宫殿,里面到处是戴着白色假发的公爵和公爵夫人的大理石厅,二十多位贵妇和绅士穿着奢华的丝绸服装,拿着花边手帕闲坐着,互相讲笑话逗趣。然后他进一步发挥了一下这个场景,想象他父母也在人群之中,但他们的服装看起来又荒唐、又可笑、又丑陋。他说:能买得起并不意味着应该买。我喜欢我们现在的房子,我觉得我们应该留下来。如果我们家的钱多得花不完,可以给那些比我们更需要它的人。快要饿死的人,残废的老头子,或者哪个一毛钱都没有的人。把钱花在我们自己身上是不对的,是自私。
别闹了,阿奇,他母亲回答。你父亲比这个镇子上的其他人都努力。他赚到的每一分钱都是他应得的,如果他想稍微炫耀一下,买个新房,那是他的事。
我不喜欢爱炫耀的人,弗格森说。那样的行为不好。
哈,不管你喜不喜欢,小家伙,我们是肯定要搬的,而且我敢肯定,搬进去之后你会很开心。更大的房间,更大的后院,还有现成的地下室。我们可以在下面放张乒乓球桌,然后比试一下,看看你的球技能不能长进到打赢我。
但我们现在在后院也可以打乒乓。
那是外面不太冷的时候。你想想,阿奇,搬到新家以后,我们再也不用怕冷风了。
他知道家里的钱有一部分来自他母亲当肖像摄影师的收入,但大部分的钱,事实上几乎所有的钱,都来自父亲的生意,三家名叫弗格森家电的连锁商店,一家在联合县,一家在西田镇,还有一家在利文斯敦镇。很久以前,他们在纽瓦克拥有一家名叫三兄弟家世界的商店,但现在没了,在弗格森三岁半还是四岁时就被卖掉了,要不是书房墙上挂着的那张镶框黑白照片,有关那家商店的记忆估计早就从他脑子里永久抹去了,在那张抓拍于1941年三兄弟家世界开业当日的照片里,他父亲站在他的两位伯父中间,三个人脸上满是笑容。他不了解父亲为什么后来不再和他哥哥们一起做事,此外更大的谜团,是为什么大伯卢和二伯阿诺德会双双离开新泽西,到加利福尼亚开始新生活 (他父亲的原话)。六七个月前的某一天,他突然特别想念已经离开的堂姐弗兰茜,便去问母亲为什么他们搬去那么远的地方,她只是简单答道,你父亲买下了他们的股份 ,基本上和没回答一样,至少不是一个他能明白的回答。现在又发生了更大的新房这种叫人不开心的事儿,弗格森终于开始意识到一件他以前一直没注意的事。他父亲很有钱。他的钱已经多到不知道该怎么花,而且就目前的走向来看,他只会一天比一天更有钱。
这既是好事又是坏事,弗格森心里这么认定。好是因为钱是一种必要的恶,他外婆之前跟他这么讲过,大家都需要钱才能活下去,所以显然钱太多总比钱太少要好。但另一方面,为了赚很多钱,人就得投入大量的时间去赚钱,远远超过了必要或者合理的程度,比如他父亲就碰巧是这种情况,他拼了命地经营他的家电商业帝国,待在家里的时间多年来一直在稳定下降,以至于弗格森现在很难见到他,因为他父亲习惯了大清早六点半就出门,到弗格森睡醒的时候他基本上早就不在了,再加上每家店每个星期都有两晚延长营业时间,联合县的是星期一和四,西田镇的是星期二和五,利文斯敦镇的是星期三和六,所以有很多晚上他父亲都赶不回来吃饭,要到十点或者十点半的时候才到家,而那会儿弗格森一般已经上床一个多小时了。他唯一能指望见到父亲的一天是星期天,但星期天也复杂得很,上午和下午的好几个小时都分配给了网球,也就是说他得跟着父母去镇上的网球场,先等着他母亲和父亲打完一局,才有机会和他母亲打打球,而他父亲则会在一边和童年球友萨姆·布朗斯汀打他们的周赛。弗格森不讨厌网球,但觉得它很无聊,不能和棒球、橄榄球相提并论,在他看来那两种球才是最棒的运动,甚至在所有涉及网和球的运动里,就连乒乓球也比网球好,所以当他拖着步子走到户外球场时,心里总是五味杂陈,春天、夏天、秋天皆是如此,每个星期六晚上爬上床时,他都在默默祈祷第二天早晨会下雨。
要是没下雨,打完网球后他们会开车去南奥兰治,到葛朗宁餐厅吃午饭。在那里,弗格森会狼吞虎咽地吃掉一个三分熟的汉堡和一小碗薄荷巧克力冰激凌,这是星期天最让人期待的享受,不光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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