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的事变得一点儿都不怪异了。
你不会碰巧也上的是哥伦比亚高中吧?霍华德问道。
是啊,弗格森说,还真是。
啊。那你在哥伦比亚的时候,不会碰巧参加了校篮球队预备队吧?
参加了啊。不过就二年级一年。
我就说好像在哪儿见过你。你打的是前锋对吧?
左。左前锋。但是你说得都对。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但你确实说对了。
我是西奥兰治预备队那年的后补啊。
也就是说……好有意思……我们已经见过两次了。
两次都不知道。一次是打主场,一次是打客场。而且和你一样,我也打完那个赛季就没再打了。不过我是个毫无天赋的笨蛋,真的特别烂,特别没用。而你,在我印象里打得挺不错的,或许打得还特别棒。
还不错。但问题是:我是想继续去考虑护身双丁裤呢,还是把注意力集中到内裤和胸罩上。
两人相视一笑。
看来不是个痛苦的选择。
是啊,一点儿都不痛苦。
霍华德走到窗前,指指校园。看看这地方,他说,让我想起了厄尔公爵的乡间居所,或者给那种肥得流油的人开设的精神病院。恢弘壮丽的普大,感谢你录取我,谢谢你这些奢华的土地。但求你跟我解释一件事儿。为什么外面有那么多的黑松鼠大摇大摆?据我所知,松鼠一般都是灰色的,普林斯顿的松鼠却是一身黑。
因为它们是装饰主题的一部分,弗格森说,你还记得普林斯顿的校色吧?
橙色……和黑色。
说对了,橙色和黑色。我们再看到橙色的松鼠之后,就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些黑色的松鼠了。
听到弗格森这个有点好笑也有点愚蠢的玩笑,霍华德笑了起来,而他这一笑,让弗格森肚子里打着的那个焦虑节稍微松开了一些,因为就算普大最终会是个充满敌意或者让人失望的地方,他在这里也有了一个朋友,反正听到室友笑起来时他的感觉是这样,多幸运啊,第一天的第一个小时的前几分钟就认识了一个朋友。
在他们拆包裹、纸箱和袋子,收拾东西的过程中,弗格森了解到霍华德出生在曼哈顿上西区,但后来他父亲被任命为蒙特克莱尔州立大学的教导主任,所以他从十一岁起,成了一个每天都要过大桥、穿隧道的男生,而且奇妙的是,在过去七年里他们住在相隔几英里的距离,但却只在高中体育馆的硬木地板上有过两次一瞥而过的交集。就像被随意扔进同一间小屋的两个陌生人通常会互相刺探对方的底细那样,他们很快就发现,两人有很多共同的喜好和厌恶,但也不尽然,比如他们都更喜欢大都会队,不喜欢洋基队,但从两年前开始霍华德成了一位坚定的素食主义者(他从道德上反对屠杀动物),而弗格森是个毫无顾忌、本性难改的肉食动物,比如霍华德偶尔才会抽根烟,但弗格森每天要抽十到二十根骆驼。虽然喜欢的书和作家各不相同(霍华德不怎么读现代的美国诗歌或者欧洲小说;弗格森则越来越沉迷于二者),但他们对电影的品味出奇地一致,都认为他们最喜欢的五十年代喜剧片是《热情似火》,最喜欢的惊悚片是《第三人》,然后,霍华德突然激动地喊了一句杰克 ·莱蒙和哈利 ·莱姆! 并在他的书桌前坐下,抓起一支笔画了一幅柠檬和酸橙打网球的漫画 [2] 。弗格森惊讶地看着他这位惊人的室友,寥寥几笔便画了一个又长又凹凸不平的柠檬,而且有手有脚,右手还握着一张网球拍,正和一个小一些、圆一些、光滑一些的酸橙打网球,当然,酸橙也有手有脚,握着球拍,而且它们的脸看起来很像原版的莱蒙和莱姆(杰克·莱蒙和奥逊·威尔斯),接着霍华德又增加了一张球网,以及一个正从空中飞过的网球,一幅漫画就这样诞生了。弗格森低头看看手表。从第一笔到最后一笔,只用了三分钟。甚至都不到三分钟,也许只有两分钟。
老天爷,弗格森说,你这么会画画啊?
莱蒙对战莱姆,霍华德没有理会他的赞美,继续说,挺好笑的,你觉得呢?
不是挺好笑。是非常好笑。
我们也许发现了什么。
毫无疑问,弗格森用手指敲敲霍华德的钢笔说,威廉·佩恩,然后又敲敲漫画,说,对战帕蒂·佩姬 [3] 。
啊,可不是!而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对吧?
他们又接着这么玩了几个小时,拆箱开包、归置东西的时候玩,后来去食堂吃午饭的时候玩,整个下午一起在校园里闲逛,然后径直去吃晚饭时也玩,到最后,总共想出了四五十对儿这样的组合。两人从头一直笑到尾,有时笑到难以自已,停不下来,弗格森甚至琢磨自己从出生以来究竟有没有对任何事笑得这么开心过。笑出了眼泪。笑到上气不接下气。而且,这项消遣对于一个刚刚离家的年轻旅者来说简直太好了,把他站在已经写就的过去和尚未写就的未来之间的过境站时感受到的恐惧和颤栗一扫而空。
霍华德说,现在想身体部位,过了一会儿,弗格森回答:莱格斯·戴蒙德对战勒尼德·汉德。又过了一会儿,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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