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看过他,发现他本人比银幕上更英俊、更有观众缘,教我颇为惊讶。一名化妆助理举起镜子,让昌基梳理他的三千烦恼丝。他凝视镜子,眼神之专注,就和外科医生在执行复杂而重要的手术过程时一样。“你错过了最精彩的部分,”其中一个德国女孩小声对我说,“这家伙花了很多时间,才学会跳这场舞。他NG了好多次,每次一NG,拿着Spiegel……就是镜子的那个矮子就会跳出来,然后我们就看着那家伙再把头发梳一遍。如果把那些NC 画面和那个矮子拿着镜子让那家伙梳头发的画面全拍下来,我告诉你,光是那样,就能拍成一部卖座喜剧。”
摄影师一眼对着镜头,定住不动,导演站在他旁边,对灯光组人员下达最后指示。导演助理一个手势,要求全场安静。摄影师宣布开拍。
“音乐!”导演下令,“开拍!"几只体育馆级的大喇叭放出音乐,在片场发出砰然巨响。那是我听过最大声的印度电影音乐,但我喜欢。姬米·卡特卡尔等所有舞者,以夸大的动作走上人造舞台。
姬米从舞台一边轻快地走到另一边,再一一走过每张桌子旁边,全程跳舞,配合音乐对嘴唱歌。男主角加入共舞,然后扮演警察的演员出现,男主角钻到桌下。这场戏在整部电影里只占五分钟,却花了一整个早上排演,花了大半个下午拍摄。我的演艺处女作,其实只出现在两个一闪而过的画面。当姬米跳着整套诱人的舞步,停在我椅子背后时,镜头有两次捕捉到我开心的微笑。
我们叫了两辆出租车送那些外国游客回去,莉萨坐我的摩托车回城里。那是个相当热的傍晚,她脱掉外套上车,扯掉长发上的发夹。她双手环抱我的腰,脸颊贴在我的背上。她是个好乘客,是那种绝对信赖驾驶的骑车本事,而且将自己与驾驶的身体融为一体的乘客。隔着我的白色薄衬衫,我感觉到她紧贴在我背上的胸部。我的衬衫迎着暖风敞开,她的双手抓着我腰部紧实的皮肤。我骑摩托车从不戴安全帽。后座扣有一只安全帽,供乘客使用,但她选择不戴。当我们等车子过去或转弯而停下,强风偶尔会把她长而卷的金发吹到我肩膀上,吹进我嘴里。马鞭草花的香味,在我唇上久久不散。她的大腿轻轻贴着我,好似准备或威胁要使出她大腿所有的力气夹住我。我想起记忆中的另一双大腿,那晚在卡拉屋里,贴在我手掌上柔滑如月光的肌肤。就在这时,她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在摩托车停下等红绿灯时,她开口说话。“那个小孩后来怎么了?"“哪个小孩?"
“那天晚上跟你在一块的那个,记得吧!在卡拉家里。”
“他很好。我上礼拜在他伯父家里见过他。他长大很多,长得很快,现在在上私立学校。他不喜欢学校,但他最后会接受的。”
“想他吗?"
绿灯了,我换档,催油门,驶进十字路口。我没答话。我当然想念他,他是个好孩子。但我也想念女儿,想念妈妈和我所有的家人。我想念朋友,想念我所有的朋友,在绝望的那几年里,我认定不可能再见到他们。对我而言,想念我所爱的人,犹如在哀痛死去的人,而且还更悲惨许多。因为,就我所知,他们都没死。我的心,有时是满布墓碑的墓园,而石碑上一片空白。每个夜晚,独自一人在屋里时,那份哀痛和想念往往压得我透不过气。梳妆台上有一叠叠钞票,有刚伪造好的,可送我到任何地方的护照。但我无处可去。不管到哪里,都见不到我心爱的人,那些失去联系或永远消失的人。因此,不管到哪里,都没有意义,没有归属,没有爱。
我是逃犯,已从人间蒸发;我是失踪者,在行动中失踪。但在我逃亡的心灵里,他们才是失踪者。在我逃亡期间,失踪的是我曾熟悉的那整个世界。逃亡之人奔跑,忍痛想毁掉过去,想连带毁掉所有蛛丝马迹,那些会泄漏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来自何处、哪些人曾爱过他们的痕迹。然后他们跑进自我弃绝的境地,以求存活,但总是失败。我们能否认过去,但无法躲避过去的折磨,因为过去是个会说话的影子,亦步亦趋地跟着我们,时时提醒我们是什么样的人,直到我们死去为止。
我们骑着车,从满天晚霞的傍晚,骑到蓝黑的夜幕升起。我们随着海风冲进光的隧道,落日的长袍从这城市的肩上滑落。莉萨的双手在我坚实的皮肤上移动,像是海水不断袭来,波涛汹涌。在我们共骑时,有那么片刻,我们合而为一,成为一个欲望,一个以妥协收场的承诺,一张品尝涓滴流下的危险与喜悦的嘴。然后某种东西,或许是爱或恐惧,在渐暖的风中低语,驱策我做出选择:这是如此年轻、自由,好像你将永远这般。
“我该走了。”
“不进来喝杯咖啡或什么的?”她问,站在她公寓门口,手拿着钥匙。“我该走了。”
“你跟卡维塔说的那个故事,她真的很感兴趣,贫民窟那两个女孩的故事。那两个死而复生的女孩,她就讲了这些,蓝色姐妹花,她如此称呼她们。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说,但那名字取得很棒。”
她在找话说,把我留住。我凝视她天蓝色的眼睛。
“我该走了。”
两个小时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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