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的时候,教父决定送路易斯去圣哲罗姆在瓦费尔赫姆的修士会 [544] ,好在那儿学习印刷手艺。“我们就直截了当地说吧。路易斯在大学里能干什么?他留过两次级,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他对实用的东西就没什么感觉。经商头脑更是半点没有(这是在西弗兰德对一个人能说出的最糟糕评价了)——要去了,他至少能学点基本知识,以后才能接手他父亲的产业啊。”
“产业!”妈妈叫道,“就那些变得破破烂烂的印刷机吗?”
“康斯坦泽,你别掺和这事儿。”这是爸爸最后的话。
妈妈看错了,虽然据说她对实用的东西很有感觉。距新学年开始还有五天,路易斯和她出现在了瓦费尔赫姆兄弟印刷工寄宿学校里。
修道长,一个长着白色鬈发的胖墩墩男人犹犹豫豫地摩挲自己的长袍。他和塞涅夫家族的交情是不用说的,他说。当然是和我们的大家长,他微微一笑,和他我喝光过几瓶勃艮第酒呢。如果换了是另一个学生,不论是谁,他都不会这么做。但对路易斯,他会网开一面。到开课之前的这几天,他都可以安安静静地在这儿待着。妈妈吻了修道长的手,就好像他是戴着印章戒指的大主教一样。
修士阿尔冯斯,一个弱不禁风的小个儿老头将路易斯收到护翼下,给他做煎饼,借给他《比利时印刷术历史》读。
路易斯溜达着穿过空空的教室的时候,他总是会遇到这位修士。路易斯写道:无聊悬挂在这走廊中/我和我的思念在这里迷失/在我的生活中看不到福乐/我应该追求什么?/我应该为我自己谋求一个未来,据说/与此同时那些同志,半冻僵地/死在东部国界上。
这不够现代。没有保罗·冯·奥斯特泰因的感觉,没有维克多·布伦克莱尔 [545] 的风范。
“无聊,灰色走道/苦闷的生活,不真实/东边灼热,有钢铁的味道!/哦,死亡之歌!”
用大写字母,十二号字体,无衬线?
“真是糟糕的日子啊。”
“是啊,阿尔冯斯兄长。”
“尤其是对你这样的一个年轻男孩子。”
这个老男人是什么意思?是说天气热,而我这样的一个年轻男孩子更想和自己的伙伴去游泳吗?或者对一个年轻小子来说,这是和女孩子们厮混的好时节吗?还是说被我父母丢下不管的我会在这里孤独地凋零?再要不就是说我在这样糟糕的时代里被我的同胞排挤了出来,因为我父亲为了他的弗拉芒理想而像个罪犯一样东躲西藏?
一个敞开的车子开到了学校院子里。穿白色工装的年轻男生挥舞着冲锋枪。
“那是伯纳德啊!”修士阿尔冯斯兴高采烈地叫道,跑到了刚刹车的汽车旁边,帮着司机下车,“天哪,伯纳德,小伙子!”
这位宽肩膀的年轻男子戴了一块“法国内战军”的袖章,带着打探的目光走过了学校院子。修士阿尔冯斯叫道,特拉斯比啤酒已经备好了,就为了今天好好保藏的。伯纳德站到路易斯跟前,检验地看着他。路易斯将张开的两根手指伸向空中。
“谁会想得到啊?”修士阿尔冯斯喋喋不休地说,“我还以为你在阿登山那边呢。”
“是在弗拉芒的阿尔登山区!”
“在克鲁伊斯山上!我们在那儿用烟把四个家伙熏出了他们的洞。”
“干得好啊!”阿尔冯斯开心地说。
“白卫队”的年轻小伙儿中年纪最大的那个,戴着一顶刷白了的比利时头盔,他一边将自己的冲锋枪像一个孩子一样抱在手臂里晃荡,一边问:“你不是登特海姆 [546] 市长的一个亲戚吗?”
“不是。”路易斯说着脸红了。
“我倒要查查看,阿尔冯斯兄弟,你是不是因为心软在修道院里藏了‘黑卫队’的人。”伯纳德说。
“我,伯纳德?我是爱国者。从来都是。”
“爱国也排除不了包庇。我们可听说了,这里的班上唱过《弗拉芒狮子》的。”
“还有《肯彭兰》 [547] 。”
“我们就来嗅一嗅。”他们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小心探听着,走着之字形,就像是探查一座被占领城市的集市广场。
一个小时以后,路易斯从修道院棚屋里找出了一辆自行车,骑了起来,有时候像马塞尔·金德一样飞转踏板,有时候像猫仔谢亨斯一样冲刺,最后小腿肚几乎麻了。他兴奋地从托米们开着的橄榄绿坦克和被遗弃的高射炮旁边骑过。在阿尔特 [548] 附近,他穿过了一片树木被烧焦,一排排房子冒着烟,地平线后面单调地响着隆隆炮声的区域。天色已暗,在他到达莫娜姑妈家的时候。教父头上戴着一顶棉睡帽,咬牙说道:路易斯疯了。希采丽穿着一条白裙,围了一条有比利时国旗三色的围巾。莫娜姑妈给了路易斯夹小牛肉冻的黄油面包。
“你真的就这么在马路正当中骑过来的,就这个破车?”希采丽问。
“你在路上看到了什么?”教父问。
“我没有看。”
“这小伙子脑子里只有稻草吧!”教父叫着,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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