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直接回绝。他给邵逸夫打了一份电报,询问他之前那两项被忽略的条件。对李小龙来说,对作品质量的把控比钱更重要。然而,邵逸夫却以大家长的姿态回复道:“直接告诉他,只要他回来,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这下把李小龙激怒了。尽管他已入不敷出,但仍是个自由人,他不想被邵逸夫束缚住。[32]
如果说邹文怀不是李小龙的第一选择,那么在邹文怀眼里李小龙也不是他的首选对象。当时,李小龙对邹文怀来说,只不过是一个有潜力的演员,身手不错,魅力十足,四年前在一部反响平平的美国电视剧中扮演过司机的角色,还算不上是一位著名演员。邹文怀真正想签的人是香港最著名的功夫女星、被誉为“武侠影后”的郑佩佩。[33] 1966年,她在胡金铨导演的《大醉侠》中饰演女剑客金燕子,并因此一举成名。香港电影圈传闻邵逸夫对这位一手捧红的女主角心仪已久,但她拒绝了他的求爱,结果引得邵逸夫更加热情地追求她,无奈之下,郑佩佩只得远走台湾,之后移居洛杉矶,选择了结婚生女,淡出了娱乐圈。在邹文怀看来,与李小龙不同的是,郑佩佩不仅已经是一位极具票房号召力的成名女星,而且如果能够把她和王羽同时招至麾下,将是他在与邵逸夫争斗过程中的一次胜利。
被派来美国邀请郑佩佩回港拍戏的是制片人刘亮华,她是导演罗维的妻子,也是位著名演员。她抵达洛杉矶后,住在郑佩佩家里。身为潜在争取对象的李小龙被邀请过去见面。“李小龙会来我们家里接亮华。他留的长发比较长,总能闻到他身上有一股香气。”郑佩佩用委婉的语气来形容大麻烟的气味,“我丈夫觉得小龙有点儿嬉皮士的味道。”[34]
刘亮华最终没能如愿签下郑佩佩。尽管郑佩佩之后会有一个相当漫长且多样的演艺生涯,包括在2000年的《卧虎藏龙》中出演碧眼狐狸一角,但此时的她已决心息影,并无重返影坛的打算。目前还不能确定刘亮华什么时候回香港,以及李小龙究竟是否会同意嘉禾的邀约。邹文怀的出价要比邵逸夫高,他计划支付15000美元的片酬,代价是李小龙要为他拍两部电影。可是与一家濒临破产的初创公司合作是有风险的。有可能嘉禾在电影还没拍出来之前就破产了,或者最终邹文怀拒绝付钱,抑或是电影质量得不到保证,糟糕到会让李小龙后悔出演这些电影。
李小龙向业内资深人士斯特林·西利芬特请教,征求他的意见。
“不用考虑这个,别去。”斯特林·西利芬特的意见简单明了。[35]
“可是,我现在急需用钱。”李小龙回应道。
考虑到自己师父的生活现状,斯特林·西利芬特建议道:“听着,如果你决定要去,先张口要钱,坚持让他们为你买好头等舱的往返机票。我不需要告诉你有关中国电影制片人的事。你只需要知道如果你先去了那里,有可能你会拿不到钱,也无法购买返程机票,你回不了家。你会被困在那儿,可是你的家人还在这儿。”
“不,我相信邹文怀,我会回来的。”李小龙说。
1971年6月28日,李小龙与嘉禾签下了两部电影的合约:《唐山大兄》和《中国拳王》(后改名为《精武门》)。[36]合约结束后,他就打算回来。与大众常规看到的故事相反,李小龙始终没有放弃好莱坞。[37]尽管好莱坞曾让他多次失望,但最近参演《盲人追凶》所收获的正面反馈让他又重新点燃了希望,他对于日后自己在美国的发展十分看好。他甚至相信他可以重启《无音笛》的拍摄计划。在出发前两天,他在给一位朋友的信中写道:“这个周日上午要回香港去拍两部电影——《唐山大兄》和《中国拳王》,预计在那儿停留四个月。等我回来时,我会非常忙的,既要筹拍《无音笛》,又要与弗雷德·温特劳布合作一部电影,而且,我在香港的四个月期间,还要与派拉蒙协商合作开拍一部电视剧。”[38]
李小龙对他即将开拍的这两部嘉禾电影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正式签约之前,他看了很多香港功夫片。“他们太差了,”李小龙说,“原本打斗和演戏应该是同步进行的,动作中要带着戏,可是大多数港片都很肤浅,只有一个维度。”[39]虽然他确信自己可以做得更好,但他并没预料到这两部电影会对他今后打入好莱坞产生那样重大的影响。他与邹文怀的合作并不在他的职业规划之内,这只是一次短暂的旅行,主要目的是赚钱,他需要让自己已经空空如也的银行账户再度充实起来。他是为了钱才签的这份合约,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