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点半,李小龙在医院内被宣布死亡。邹文怀最后说:“在7月20日之前,我几乎每天都和他见面,并没察觉他的神态有任何异常,没有忧虑表现,也从未提及家庭或生活方面的困扰。”[487]
午休过后,轮到万众瞩目的女星丁珮出庭做证。顿时引得旁听席上的人群开始窃窃私语,对其指指点点,从而让法庭上本已紧张的气氛变得更加让人不安。[488]丁珮的证词时有停顿,显得有些犹豫不决,但基本上与邹文怀的证词一致。她坚称这是纯粹的工作会晤,由于同为演员,所以她和李小龙此前就认识。尽管她的邻居在媒体上说李小龙是她公寓的常客,但她仍声称:“1973年7月20日的事情发生时,我和李小龙已经有一个月没见了。”
下一位证人是在丁珮公寓内为李小龙诊治的医生朱博怀。友邦保险公司的代表叶天养律师对其进行了盘问:“当你看到李小龙时,有人向你解释过死者到底出了什么事吗?”
“有人告诉我李小龙头疼,服药后躺在床上休息。后来他们想把他叫醒,但根本叫不醒。”
“你知道李小龙服用的是什么药物吗?”
“我找到一个锡纸包,上面写有 ‘EQUAGESIC’字样。这是一种温和的镇静剂,有止痛的作用,药效比阿司匹林要强,一般人可少量服用,对人体无害,除非病人对它过敏。”
尽管数周以来,对李小龙的死因有各种大胆的猜测,但这是第一次有人提出有可能是因为对止痛药过敏而导致了他的死亡。这一说法将在稍后的研讯中得到进一步的补充。
第二天,聚集在法院周围的记者和群众更多了。调查结果成了香港所有报刊及电视节目的重点报道的内容。媒体显然是想在话题冷却之前,尽可能多地集中报道。[489]
当天第一位出席的证人是资深急救人员彭德生。他所负责的救护车在晚上10点半左右接到电话,被告知有人晕倒。在另一名急救人员和司机的陪同下,他们来到二楼公寓。他说:“公寓内有三男一女及一名男性病人。其中一名男性相当年轻。”
他的证词在媒体上立刻引起轩然大波。到目前为止,当晚出现在公寓内的人只有病人(李小龙)、女子(丁珮)以及两名年长的男性(邹文怀和朱博怀医生)。第三个人是谁?在接下来的整个审讯过程中,急救人员所提到的那名年轻男性被忽略了。邹文怀和朱博怀医生后来都发誓当晚房间内并没有其他人在场。是急救人员搞错了?还是邹朱二人在撒谎?对于阴谋论者来说,这是一个能够引发联想的点——丁珮公寓内的那个年轻人相当于藏身于草丛中的第二个枪手。[490]
在抛出这个重磅炸弹之后,急救人员对李小龙的描述再次让人们感到意外:“我刚看到病人时,他身上穿着衬衫,但我记不清是什么颜色了。他下身穿着一条西裤。衬衫的扣子是扣好的,但我不记得脖领处是否扣好了。他衣着整齐。”
琳达·李的律师罗德承(T.S.Lo)抓住了这一细节:“你到达时,病人的衣着是否很整齐?”[491]
“是。”
“现场有没有挣扎的迹象?”
“没有。”
“病人有没有穿着鞋子?”
“有,是厚跟鞋。”
报纸上说,李小龙的尸体被发现时,穿戴整齐。这在香港又引发了另一波阴谋论。有人认为这是精心策划的——李小龙死在别的地方,后来被转移到丁珮床上。很可能是那个身份不明的年轻人帮忙搬动的尸体。[492]
当日第二位证人是在伊利沙伯医院为李小龙做急救检查的急诊室医生曾广照(Dr. Chan Kwong Chau)。“我发现病人时,他已陷入昏迷,没有心跳,没有呼吸,瞳孔放大,对光没有反应,”他在法庭上说道,“从临床角度来看,我觉得病人已经死了。”[493]尽管如此,曾广照医生还是为李小龙做了5~10分钟的急救,然后把他送到了楼上的急诊室。
紧随其后出庭做证的是急诊室医生郑宝志(Dr. Cheng Po Chi)。他做证说:“经由检查,我发现他已经没了脉搏,呼吸也停了。按照抢救程序,即便我们认定病人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我们也会尽最后的努力让病人苏醒过来。”[494]郑宝志医生给李小龙打了一剂强心针,还是没有任何反应。晚上11点半,医院宣布李小龙死亡。
这就像是一场烫手山芋的传递游戏。李小龙的尸体从丁珮公寓的朱博怀医生手上传到救护车急救人员,再传到救护室,最后传到急诊室,最后每个人都不得不正视现实,这位全香港最有名的男人实际上已经死了。
下午出席做证的是当晚曾去过丁珮公寓勘探现场的法医和警探,他们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李小龙死于谋杀。法医做证说:“屋内没有打斗或纠缠的迹象,也没有存放任何明显有毒物质。在对死者初步查验时,也找不到暴力对待的痕迹。”[495]
法官宣布,9月17日再次开庭。时间整整推迟了两周。他没有透露具体原因,但这个原因最终会对诉讼程序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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