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摩当时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音,可我其实不是他心目中想象的那样一个人。
这是指徐志摩第一次追求林徽音,虽然他为此做出抛妻弃子之举,但结果还是没有成功。正因为林徽音选了梁思成,徐志摩失意之余,才会在1923年向陆小曼展开狂风暴雨式的追求。
1924年初夏,林徽音和梁思成一起到美国宾州大学留学,两人都选择念建筑。宾州大学建筑系当时不收女生,因此林徽音注册在美术学院,但修读的是建筑系的课,两人开始了大半生在做学问方面的伴侣关系。以当时的社会伦理和道德观来看,假若两人的密切关系不是早得到双方家庭认同,他们不可能长期在外做伴。
1925年,林长民在军阀派系战斗中去世,身在宾州的林徽音很受打击,梁思成是她身边的支柱,地位更重要了。1927年,两人取得学位(林徽音拿的是美术学士,梁思成则是建筑硕士),一起在美国实习半年。1928年,两人在加拿大举行婚礼,然后到欧洲度蜜月,同年夏天回国,到沈阳东北大学上任。
至于徐志摩,1926年与陆小曼结婚,此举应该算是和过去的婚姻和恋爱作别了。可惜徐、陆二人的婚姻实在是一宗错误。1930年,徐志摩虽然家住上海,工作却在北京;刚好林徽音因肺病复发,住在北京香山休养。徐志摩困于第二段婚姻,苦恼之余,向已为人妻、为人母的林徽音展开第二次追求。
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有多少人把浪漫幻想托付在像徐志摩、林徽音这样的人物身上呢?大概无法胜数。浪漫情怀求的只是一份寄托,他们不一定想知道当事人复杂的感情世界,因此虽然林徽音和徐志摩分别嫁娶了,总有人盼望他们藕断丝连,甚至有流言说他们在1930年决定分别与配偶离婚,然后共偕连理。流言当然不讲究凭据,只说消息是当事人的至亲好友传出来的,至于“至亲好友”姓甚名谁,就不深究了。
其实徐志摩第二次追求林徽音,结果如何,不但显示在二人的现实生活中,也有文字记载。他还是没有成功。
1931年,梁思成离开被日本侵占的东北,回到北京,与林徽音同时加入“中国营造学社”,让他们的家庭、事业和志向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两人开始了对中华古建筑的实地考察。这样的伴侣关系,韧度远超于一般的夫妻。
同年,林徽音开始发表诗作,部分在徐志摩主编的《诗刊》出版。研究文学的人注意到诗,却可能忽视了古建筑在林徽音人生中的比重,造成视觉偏向。
正好徐志摩就在这一年去世。林徽音对徐思念最深的时候,应是他死后的一段日子。这时她的思绪很自然地掠过徐的种种缺点,只是回忆他的优点。尽管如此,她也从未怀疑过自己在感情上的决定。她1932年元旦写给胡适的信就是最好的证据:
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也就是我不够爱他的原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
林徽音的儿子梁从诫回忆她当年的话,说徐志摩有两首诗是写给她的,第一首是大家非常熟悉的《偶然》,第二首是更有深度的《你去》(见文末附录),不论是前者说的“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还是后者说的“你去,我也走,我们在此分手”,都证明徐志摩很清楚林徽音的真正取向。
也许有人要说,林徽音“不够爱”徐志摩,证明她还是爱过他的;其实这一点她从来没有否认。以她自己的话说:
被诗人恭维了也不会增美增能,有过一段不幸的曲折的旧历史也没有什么可羞惭。(林徽音致胡适的信)
假如两个人追求她,她对一方毫无感觉,只是对另一方有感情,那根本就不用作“选择”了。
这位北京文化界昵称为“小姐”的新女性,为何选择做梁家“太太的客厅”的主人,而始终没选上浪漫诗人,不少徐氏传记都约略谈及。在下面一节,我们尝试站在像林徽音那样的新女性的角度来重看她的考虑。
择偶条件
未说新女性的择偶观点之前,我们不妨看看男性如何处理这个看来是“鱼与熊掌”的局面。梁锡华的《徐志摩新传》是众多徐氏传记中最扎实持平的一种,书中说到林徽音的婚姻选择,有如下论述:
徐家虽然颇有资财,但梁家也不愁生活。至于说到家声,无论在政治界或学术界,徐家是无可企及的。以人而论,徐志摩虽风度翩翩,但究竟比林徽音大了八年,在中国人眼中,就不如年纪相若的梁思成合适,志摩是个离过婚的人,在当日中国社会中,不免有白璧微瑕之讥。权衡轻重,林徽音自然知所选择。
上面这种讲求“匹配”的想法,在民初的中国社会还极有影响力,绝对不算不合时宜。但林徽音既然受了西方思想洗礼,对于男女相交相悦,难道真会心里放着算盘,打起财力、家势、名誉那样的“竹门木门”账吗?
其实女性理智地考虑婚姻问题,有几个关系到感情基础的先决条件,和上面引文所说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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