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局档案曾在斯特劳斯的办公室放过3个月,在此期间,他对这些档案进行了研究。基于斯特劳斯的研究,尼科尔斯认为,奥本海默不仅是一个同情共产党的“粉红分子”,“他与这些铁杆共产党员的关系非常密切,以至于他被看作他们中的一员”。尼科尔斯列举了奥本海默通过共产党捐赠的款项,并总结道:“记录表明,除了没有党员证,奥本海默博士在各方面都算是共产党员。”
尽管听证委员会在裁决中强调了奥本海默反对发展氢弹,但尼科尔斯放弃了起诉书中这一政治上有争议的内容,并且狡黠地补充道,原子能委员会无意质疑像奥本海默博士这样的科学家有表达“真实想法”的权利。
相反,尼科尔斯把重点转移到了“希瓦利埃事件”上,但他对这个历史谜团的解读与听证委员会截然不同。奥本海默承认,1943年,当他第一次谈到“希瓦利埃-埃尔滕顿事件”时,他对帕什撒了谎,听证委员会当时接受了这一解释。尼科尔斯不接受这种解释,他用一种出人意料甚至涉嫌违法的花招,彻底地重新解读了这一事件。实际上,尼科尔斯重审了奥本海默案,驳回了听证委员会的主流意见,并且向原子能委员会的委员们提出了一个取消奥本海默安全许可的全新理由。
尼科尔斯查看了一份16页的谈话记录,其中记录了1943年8月26日奥本海默和帕什那次影响深远的会面,尼科尔斯认为:“难以断定奥本海默博士那时对帕什巨细无遗的讲述是在说谎而现在讲的才是实话。”尼科尔斯问道,奥本海默为什么会“向帕什中校讲述一个如此繁复的虚构故事”?奥本海默对此给出了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即他试图转移人们对希瓦利埃和他自己的注意力,但尼科尔斯反驳了这一点,他指出奥本海默“直到1946年才给出了他现在的这套说辞,而在这之前不久,他刚从希瓦利埃那里得知希瓦利埃跟联邦调查局交代此事时都说了什么”。尼科尔斯向原子能委员会的委员们隐瞒了一个关键事实,无论是联邦调查局对埃尔滕顿的问讯,还是几乎同时进行的对希瓦利埃的问讯,都无可辩驳地证实了奥本海默在1946年对“希瓦利埃事件”的解释。在掩盖实情的情况下,尼科尔斯得出结论,奥本海默在1946年对联邦调查局撒了谎,并且在1954年的听证会上再次撒了谎。
尼科尔斯并没有挖掘出更多的事实,实际上,他隐瞒了事实。他只是断言奥本海默撒谎是为了保护他的弟弟,正如我们所见,这个推测缺乏支持的证据。奇怪的是,听证委员会并没有让弗兰克·奥本海默出面作证,也没有就此事征询哈康·希瓦利埃和乔治·埃尔滕顿这两位重要人物的证词。(希瓦利埃当时住在巴黎,埃尔滕顿早已回到英国,但两人都可以在国外接受问讯。)
尼科尔斯的信中包含的只是一个推测、一种个人解读、一个听证委员会从未提出的观点。为什么到了现在他还要提出另一种猜测?答案显而易见:声称奥本海默在1954年的听证会上撒了谎比说他在11年前对一名中校撒了谎更具破坏力。
尼科尔斯提出这种偏激的解读不可能没有斯特劳斯的支持,显然,斯特劳斯担心听证委员会裁决内容的模棱两可再加上埃文斯切中要害的异议,可能导致原子能委员会推翻听证委员会所做的裁定。
奥本海默的律师对尼科尔斯的信一无所知。加里森本来有可能得知此事,因为他提出在原子能委员会的委员面前作口头陈述。原子能委员会的亨利·D.史密斯支持加里森的请求,他警告委员会:“对于尼科尔斯的信,如果我们不给奥本海默博士的律师发表意见的机会,那么信件公开时,我们将受到严厉的批评。”但是,斯特劳斯再次占了上风,加里森的要求被毫无理由地断然拒绝。
奥本海默的律师曾一度希望原子能委员会的5位委员能够拒绝听证委员会的建议,毕竟,委员会中有3位民主党人(亨利·德沃尔夫·史密斯、托马斯·默里和尤金·朱克特),而只有2位共和党人(刘易斯·斯特劳斯和约瑟夫·坎贝尔)。起初,斯特劳斯自己也担心委员会会以三比二的票数做出对奥本海默有利的裁决。但作为主席,斯特劳斯占据了影响其他委员的有利位置,他深谙华盛顿的权力运作,毫无顾忌地向那些愿意倒向他的同僚提供切实的回报。他用豪华的午宴招待他们,还向史密斯提到了私营产业一些有利可图的工作机会。史密斯一度怀疑斯特劳斯是否在试图收买他的选票。哈罗德·格林是原子能委员会的律师,他曾受命起草对奥本海默的指控信,他认为斯特劳斯在这件事上态度很强硬。格林知道,朱克特最初倾向于认为奥本海默是无辜的。事实上,5月19日,斯特劳斯得知“尤金·朱克特希望不要站出来表态,不要参与对该安全案件的最终投票”。但后来朱克特突然变卦了,他计划6月30日辞去原子能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转而在华盛顿做私人执业律师,就在前一天,他在反对奥本海默的意见书上签了字。格林坚信这里面一定有什么内幕,特别是他后来得知斯特劳斯随后将自己大量的法律业务移交给了朱克特。格林并不知道,朱克特还与斯特劳斯签订了一份合同,他将担任后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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