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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后记

在我完成这本书之后的十年里,不时会有人走上前来,热切地跟我分享他们对乔布斯的评价。他们会说:“我读了你的书,我觉得……”

在话音未落的那一瞬间,我会试着揣测他们属于哪一派。大多数人会告诉我他们无比钦佩乔布斯的天赋和才华,并被乔布斯人生之旅的精神追求深深感动。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人承认,他们读到最后都哭了。对此,我表示同意。

然而,也有一些人是这样说的:“我觉得他是个浑蛋。”我明白他们的意思。乔布斯有时做事确实很浑蛋,这些都是明确写在书里的。但我通常会稍加回击,我会说:当然,你说得没错,但我希望你注意到这个故事还有很多其他内容。

还有第三类读者。时不时地,会有一个男人——是的,通常是一个男人,面带自鸣得意的微笑,大摇大摆地走到我面前,然后说:“我读了你的书,我想让你知道,我跟乔布斯一样。”我自觉好笑,但会不动声色地问,你哪里跟他一样?他们一般会这么回答:“如果我手下的人做得不好,我就会直接说他们真是垃圾。我也不会忍受B级选手。”这时我会微微颔首,心想:“那你发明过类似iPhone的东西吗?”

我并不是说因为乔布斯发明了我们这个时代最具变革性的设备iPhone,还取得了其他不胜枚举的伟大成就,他就可以粗暴地对待同事或那个在全食超市努力按照他的严苛标准制作奶昔的和善老太太。相反,对于那些告诉我他们的简单反应的人,我想要传达这样的信息:重要的是,不要简单地把乔布斯看作一个圣人或罪人,因为他性格复杂,感情强烈,追求精神世界,优点和缺点紧密交织。人性是复杂的,伟大的天才更是如此。而乔布斯是我们这一代人中最复杂的天才之一。

乔布斯对他人的分类也非黑即白。他的同事称之为“英雄/白痴二分法”。对乔布斯而言,一个人不是英雄,就是白痴。正如他最亲密、最信任的朋友和同事比尔·阿特金森所说:“在史蒂夫手下工作是很不容易的,因为他把人分为两个极端,一边是神明,另一边是白痴。”正因如此,在本书出版后的这些年里,我对许多读者进行了反击,因为我认为他们犯了同样的错误,即简单地把乔布斯归为某一类人。事实上,乔布斯正如他最喜欢的诗人沃尔特·惠特曼引用鲍勃·迪伦的歌词唱的那样:“我是个充满矛盾的人,我是个情绪丰富的人。我很复杂,我很多样。”

传记作家的一大挑战就是要把主人翁描绘成有血有肉的人,在主人翁林林总总的天赋和缺陷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在写这本书时,我采取的方法是大量借助曾与乔布斯共事的人的声音。他们是最能塑造本书全貌和叙事弧线的人。我在书中如实呈现了他们对乔布斯暴怒情景的描述,以及乔布斯认为规则并不适用于自己的逸事,等等(本书没有进行匿名引用,也没有收录未经证实的评论)。但与此同时,几乎所有人都告诉我(我也在本书的每一章中再三强调),与乔布斯共事,是他们一生中最伟大、最有价值、最充实、最丰富的经历。他们说,乔布斯快把他们逼疯了。他让他们很生气。但他也驱使他们完成了一些自己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这期间,我也慢慢意识到,还有一个更微妙的问题有待我们厘清,而那些对本书做出简单反应、直接把乔布斯归为“天才”或“浑蛋”类别的人,也忽略了这一点。这个问题不是我们能否在“尊重个人成就”和“反对性格缺陷”之间取得平衡那么简单。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我们能否在这些成就和缺陷之间找到关联。

我在写作一本与基因编辑相关的书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现在,我们可以通过编辑自己的基因来去除自己基因中不想要的性状,比如镰状细胞贫血。但在改变这种基因的同时,也会影响到另外一个与之交织的性状,如对疟疾的抵抗力。

无论是从科学角度,还是从比喻意义上来说,这都可以诠释复杂人类的特质。如果乔布斯天性比较友善温和,他还会有那种扭曲现实、驱策他人充分发挥自身潜力的激情吗?一个人的优点和缺点常常像双螺旋一样相互交织。好的与坏的相关,一如快乐和痛苦相连。如果乔布斯是一块布,抽去那些令人不快的丝线以后,这块布也就不再完整。

像泰迪熊一样温和可亲的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就很明白这一点。他告诉我,如果当初是他管理苹果,他会更加友善,会更加温和地对待每个人。但他又接着说道,如果让他来管理苹果,他也许永远不能像乔布斯那样推动苹果创造出令人狂热的伟大产品。乔布斯的激情、完美主义和控制本能共同构成了他的复杂个性。

这就是为什么个性至关重要,而传记作品的目标就是要梳理人物复杂的个性。一个人的作品与其个性息息相关。所有的天才都是如此,从达·芬奇到爱因斯坦,再到乔布斯,无一例外。

在乔布斯去世后的10年,我逐渐看清了他在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核心问题中所扮演的角色,这个问题就是:人类如何与机器联结?

我在杜兰大学授课期间,和学生讨论了数字时代两种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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