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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
“现在该我了。”她说着站起来,一会儿我听到一点水花声,尔后便悄然无声。好长时间一点动静也没有。
“布伦达。”我小声地呼唤她,“你没事儿吧?”但没有回音。
我发现她留在我身边椅子上的眼镜,拿了过来。“布伦达?”
还是一片寂静。
“布伦达?”
“你老这么叫就比不成了。”她说,把湿漉漉的身子靠到我怀里。“轮到你了。”她说。
这次我在水下待了好长一会儿,重新浮出水面时,我的肺几乎要炸了。我昂头吸气,看见头顶的天空低低的像一只压下来的手。我又游了起来,似乎是想摆脱它的压顶之势。我想回到布伦达身边去,因为我又不安起来——有走的迹象吗,有吗?——如果我在水里待得太久,回去时她可能早就走了。我懊悔没有把她的眼镜带走,这样她势必要等我送她回家。我知道我是在胡思乱想,然而在这样漆黑而陌生的环境里是很容易胡思乱想的。我是多么想在池中呼唤她啊,可是我知道她不会回答,于是我强迫自己游完第三圈,然后是第四圈,但当我游到第五圈中途时,我又一次感到了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怖,一时间竟产生了自己就要消亡的念头。这次我一游回来就紧紧地搂住她,比我们俩想象的还要紧。
“放开,放开,”她笑着,“轮到我了——”
“可是,布伦达——”
然而布伦达还是去了,这次她似乎永不回来了。我只得沉住气,等着高尔夫球场上晨曦初现,祈求这晨光带给我一丝慰藉。布伦达终于回到我的身边,这次我再也不让她走了。她湿淋淋的身子贴着我的皮肤,我不禁打了个哆嗦。“到此为止吧,布伦达,不要再比了。”我说。这一次我把她搂得那么紧,几乎把我的身体揉进她的身体里去。“我爱你,”我说,“我真的爱你。”
夏天就这样日复一日地过去。我每晚跟布伦达见面,我们游泳、散步、开车兜风,翻山越岭地开得很远,开了很久,返回时雾气已从树林中弥漫到了公路上。我握紧方向盘,布伦达戴上眼镜替我留意路面上的白线。我们还常一起吃东西——从我发现那装满水果的冰箱后没几天,布伦达亲自带我到冰箱跟前。我们将大汤碗装满樱桃,还在盛放烤牛肉的盘子里堆上西瓜切片。然后我们穿过地下室的后门,来到房后的草坪上,坐在运动器材之树下。电视房里透出来的光线是我们那里的唯一光源。有一阵子,我们能听见的只是两个人吐籽的声音。“希望它们在一夜间就能生根发芽,明天一早就结出西瓜和樱桃。”
“亲爱的,假如它们能在院子里生根,它们就会结出冰箱,结出我们偏爱的西屋空调。我不是在讲刻薄话。”我赶快补充道。布伦达笑了,然后说她想吃青梅。我便到地下室里去取,这样樱桃碗就成了青梅碗,青梅碗接着又变成油桃碗,然后又成了桃子碗。最后,我得承认,我把本来已很脆弱的肠胃吃坏了,次日晚上我们伤心地戒掉了水果。我们还一同出去吃腌牛肉三明治、批萨饼、啤酒、虾、冰淇淋汽水和汉堡。一天晚上我们去狮子俱乐部,布伦达投篮连中三次,得到一只狮子俱乐部烟灰缸。罗恩从密尔沃基回来后,我们便时常去看他在半职业性质的夏季联赛打篮球。正是在这些夜晚,我才感到和布伦达有些陌生,因为她知道所有球员的名字,尽管他们大多呆头呆脑,有一个叫路得·弗拉里的却是例外,中学时候他和布伦达约会了整一年。他是罗恩的挚友,我记得他的名字曾登在纽瓦克《新闻》上:他是赫赫有名的弗拉里兄弟之一,他们每人至少在两项运动里代表州出去比赛。就是这个弗拉里称布伦达为“布伦达·巴克(10)”。很明显,这个绰号可追溯到她在运动场上争夺冠军的岁月。像罗恩一样,弗拉里格外有礼貌,这似乎是那些身高六英尺三以上的人的通病。他对我彬彬有礼,对布伦达温文尔雅。当他提议去看罗恩打球时,我突然打起退堂鼓来。此后的一个晚上,我们发现“山顶影院”的售票员到十一点就回家了,经理也离开了办公室,所以那个夏天我们至少看了十五部电影的最后四分之一内容。看完后就驱车回家——布伦达的家——一路上我们总试图重现这些电影开始的情节。我们最爱的片尾是《凯特尔爹妈在城里》,最爱的水果是青梅,最爱的人是我们自己。我们也常遇到熟人,有些是布伦达的朋友,偶尔也有我的一两个朋友。八月的一个晚上,我们甚至与劳拉·辛普森·斯托劳维奇及其未婚夫一起经由六号公路去了一家酒吧。但那个晚上很沉闷。我和布伦达似乎都不善于和人攀谈,所以我们一个劲儿地跳舞,而以前我俩从来没有这样过。劳拉的未婚夫开怀痛饮斯丁格鸡尾酒,辛普——布伦达要我称呼她斯托劳,但我不肯——喝一种干姜水和汽水混合的温和的饮料。每当我们回到座位上,辛普就大谈“跳舞”,她的未婚夫则大谈“电影”直到布伦达追问他“什么电影”。我俩后来又继续跳舞,一直跳到酒吧打烊。回到布伦达家,我们盛了一汤碗的樱桃,在电视房里痛痛快快地吃上一会,然后就在沙发上亲热。当我起身从黑暗的电视房走向浴室时,我总感到樱桃核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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