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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沃格尔家的农场位于内布拉斯加州的桑德希尔兹的东北角,地势就像人的手掌心一样平坦。如果你试着去勾勒自己手掌的轮廓,你便知道这样的平坦只是一种假象。如同光滑的皮肤一般,平坦的田地会突然下陷,变为由季节性水流冲积而成的水沟和洼地。陆地像是枕在什么东西上面一样,坡度很和缓,四周的地平线似乎很遥远,看起来活像是一只倒扣着的蓝色空碗的碗口。不管你朝哪个方向走,只需要走上一小段路,你的身影便会消失在别人的视线之中。

这座农场的最高点——姑且将其假定为“大拇指”根部——成了埃尔克霍恩河[1]和大桑迪溪[2]之间的分水岭。埃尔克霍恩河流向东边,与普拉特河[3]汇合;大桑迪溪则蜿蜒北上流向了奈厄布拉勒河[4],它们最终都汇入了密苏里河。这块高地是农场里弗里茨最喜欢的地方,或许也是全世界他最喜欢的地方。在这里劳作的时候,他总觉得更加轻松、更加年轻,也更为接近头顶上广阔的蓝天——他相信,那里才是上帝真正的家。

在这个特别的礼拜日早上,为了刚好在太阳轻吻世界的时候来到这里,他借口自己需要在做弥撒之前看一看麦子到底熟了没有。那一刻总让他感到既充实又紧张。他面朝东边,耐心地等待着它再度来临。亮了,更亮了,变成金色了!麦穗闪闪发亮。整块麦田动了起来,像是一只正在享受抚摸的猫。

看到这一幕后,弗里茨快乐得微笑了起来。在这个神圣的时刻,他毫无保留地感激上苍让他拥有这一切。格尔达已经怀孕六个月了,她现在体态圆润,笨拙但不失优雅,好似一匹马上要生小马驹的母马。麦田里满是沉甸甸的麦穗,马铃薯蔓藤长势茂盛且喜人。牛群在不远处哞哞叫着。生活给了人们希望,人们则需要等待着这希望一点点地变为现实。面对这美好的一切,弗里茨几乎有些头晕目眩了。

附近传来了一匹马的嘶鸣声,把他从白日梦中惊醒。他自己的那几匹马在马厩里,这匹马的声音离他很近,虽然听起来不算不友好,却显得如此不合时宜、如此出人意料,让他的脑海中出现了一连串画面,给兴高采烈的他泼了一盆冷水。

他想,那些吉卜赛人又来了,他很担心,等他从教堂回去以后,家里不知道会丢些什么东西。不见几只母鸡,奶牛的奶都被挤光,单单是这样的情况就已经够糟糕了,可最近,那些吉卜赛人越发胆大妄为了。人们曾看见,头发乌黑的吉卜赛小孩游荡在斯图尔特的小巷里和荒芜的战时菜园中。几个礼拜前,南面的邻居丢了一头猪,这么大的损失几乎压垮了他们,毕竟丹尼尔去年春天就病倒了,到现在还病着。弗里茨不像其他人那样在乎那些吉卜赛人:去年春天来到这里的那一大家子修补起锅碗瓢盆来可是一把好手,他们的要价也足够合理。

对弗里茨来说,问题不在于他们做了些什么,抑或是他们从某个农庄里偷了多少东西,而在于,他们太奇怪了。他们似乎可以凭空出现又凭空消失在街区的道路上。他常在某个安静的夜晚上床休息,第二天早上伴着篝火的味道醒来,接着便发现他们又出现在了马路对面。或者在晚上,在田间辛勤劳作了一整天以后,他常在晚饭后出门看星星,这时候,他又会听到从河边的营地里传来的叮叮当当的音乐声和嬉闹声。甚至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他们便已经安顿了下来。

今天不行,他想了想,这个季节也不行。他们不能待在这里。又一个孩子即将出生,战争对农民的压榨没有丝毫减轻的迹象,正因为此,弗里茨根本拿不出足够的东西与他人分享。让这些人离开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他可拿不准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来——可是,一个男人必须尽己所能,来保护自己拥有的一切。他出发前往那座峡谷,那是他们上一次露营的地方,也是他听到的那阵嘶鸣声传出的地方。

他本以为会看到三四辆饱经风吹雨打的绿色马车,可却看到了一辆黑得发亮的新马车。他停下脚步,仔细观察着眼前的这一幕:棉白杨苗沐浴在晨光之中,高处的树枝发出了噼啪的响声,可那片洼地仍然被黑暗笼罩着,一匹套着挽具的灰色花斑母马正不安地站在那里。

弗里茨认出那匹母马,一匹漂亮的阿拉伯马,是本地商铺老板欧文斯的马。他不太确定自己偶然间撞上了什么事,便等在那里,听着周围的动静。他觉得自己听到了男人低沉的声音,接着是玻璃碰到金属发出的叮当声。

片刻之后,他大声叫道:“你好啊,小马车。”那匹马扭头看向他,弗里茨注意到它弧线一样的脖子。他一直都梦想着能拥有这样一匹好马,如果他是善妒的人,那么他肯定会为这样一匹马感到嫉妒。那匹母马已经把它附近的大部分草都啃食掉了,弗里茨推测,它应该在那里站了相当长一段时间。

他听见了一阵沙沙声,然后再次听见了低沉的男声。那辆小型马车嘎吱嘎吱地响了起来,与此同时,一个男人吃力地扶着车轮从另一侧的地上站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弗里茨才认出那人是欧文斯。他平日里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乱成了一团,脑后有一缕头发立了起来,另一缕头发则垂下来,遮住了他的双眼。他的黑色西装外套扭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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